企业员工年终奖怎样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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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在许多公司都是员工和老板都非常关心的几个问题,财务人员也为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纠结过,究竟个人年终奖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才是符合会计核算要求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的呢?下面就这个问题谈自己的观点,供大家学习交流讨论。

一、年终奖的会计处理的不同情形

年终奖发会计核算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不管企业年终奖何时发放,会计核算是记入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年度,也就是说,如果是本年根据工作绩效等应支付的年终奖,会计核算成本费用支出年度应该体现在本年,不管何时发放。具体来讲,主要有两种情形。

1.年底考核计提年底或者次年发放年终奖的会计处理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年底或者次年考核,次年计提,次年发放年终奖的会计处理

计提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二、年终奖企业所得税不同情形的处理

1.企业当年年底考核计提当年发放的年终奖企业所得税处理

这种情况毫无疑问,直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存在任何税会差异问题。

2.企业当年年底考核、当年计提,次年发放的年终奖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这种情况根据34号公告规定,年度汇算清缴之前发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否则需要在下个发放年度扣除。

3.年终奖发放个人所得税处理

实务中企业年终奖发放可以说有各种不同情形,不管是什么情形,根据目前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应在实际发放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实务中个人所得税处理可以说五花八门。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当年计提当年发放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这种情况与目前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问题。

2.当年计提次年发放,在预提年度按全年一次性奖金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这种处理方式与目前政策规定是相违背的,实际上相当于提前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如果未来遇到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调整,比如不允许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取消,可能存在较大的风险。即使在计提当年只享受了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税务机关会认为如果实际发放年度这项政策已经取消,则无法承受单独计税优惠政策。

实务中全年一次性奖金有的企业可能是一次预提,未来分次发放,这种情况如果根据预提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的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也是存在冲突的。因为如果分次发放,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只能一次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不管年终奖什么时间发放,只有预提了年终奖并且申报了个人所得税 就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这是一个误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虽然有联系,但是也有区别,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并不表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如果全年一次性奖金没有在汇算清缴前预提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不少财务人员以及网上观点认为根据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第34号公告理解,如果企业汇算清缴前没有预提年终奖,或者预提时记入预提年度成本费用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个人认为无论企业账务如何处理,都应符合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就是作为企业来讲,我们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首先应认真检查会计核算是否有问题,如果会计核算有问题,应及时进行会计更正。比如将年终奖记入了次年成本费用科目,没有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种情况首先应该是调整账务,只有这样,财务报表才能准确反映企业盈亏情况,也就会避免因为没有在汇算清缴前预提年终奖或者记入当年损益企业所得税带来的不必要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