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会计基础重要考点:第四章第四节

发表于 : 2015-01-02 分类 : 会计实务
  第四节  产品销售业务的核算
  一、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一般分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一) 应收账款发生和收回的账务处理
  应收账款是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而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通常是由企业赊销活动所引起的。应于收入实现时确认。通常情况下按买卖双方成交时的实际金额入账。
  1.设置账户
  “应收账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其借方登记销售商品而发生的应收账款,贷方登记已经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如在贷方,表示企业预收的账款。企业赊销时代垫的运杂费、包装费也在该科目核算。【提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价款、增值税、及代客户垫付的运杂费、包装费等】
  2.应收账款发生和收回的账务处理
  见教材【例4.36】、【例4.37】
  (二)应收款项减值的账务处理
  1.应收款项减值的含义
  应收款项减值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那部分应收账款,即坏账。
  2.应收款项减值的确认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分析各种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预计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经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应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
  3.应收款项减值的核算
  会计上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只允许采用备抵法。
  备抵法是指考虑到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可能性,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并计入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同时形成一笔坏账准备,待某一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按确认的金额冲销坏账准备,并转销相应的应收款项金额的一种方法。
  4.应收款项减值的账务处理
  (1)设置科目
  “坏账准备”账户:属于资产类备抵科目,贷方登记按期估计的坏账准备数,借方登记已经确认为坏账损失应予转销的应收款项数额,余额通常在贷方,表示已经预提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数,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作应收款项的减项。
  “资产减值损失”账户:属于费用类账户。核算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借方登记按期估计的损失数,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的金额,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2)当期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
  当期实际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按期末应收账款计算的减值金额-坏账准备科目原有的贷方余额
  或者:
  当期实际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按期末应收账款计算的减值金额+坏账准备科目原有的借方余额
  按期末应收账款计算的减值金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率
  见教材【例4.38】
  (3)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
  分三种情况:
  第一,如果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账户无余额:
  应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乘以坏账准备计提比率计算确定的减值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第二,如果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账户有贷方余额:
  如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乘以坏账准备计提比率计算确定的减值金额大于“坏账准备”账户原有贷方余额,按差额补提坏账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如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乘以坏账准备计提比率计算确定的减值金额小于“坏账准备”账户原有贷方余额,按差额冲减以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第三,如果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账户有借方余额:
  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乘以坏账准备计提比率计算确定的减值金额,加上“坏账准备”账户原有借方余额计提坏账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经过上述处理,各期期末计提坏账准备后,“坏账准备”账户贷方余额应等于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乘以坏账准备计提比率计算确定的减值金额,即:
  “坏账准备”账户贷方余额=“坏账准备”账户原有余额+当期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率
  见教材【例4.39】
  (4)实际发生坏账时的账务处理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应收款项,借记“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应收账款”等。
  见教材【例4.40】
  (5)收回坏账的账务处理
  以及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账户,贷记“坏账准备”等账户;同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账款”等账户。也可以只做一笔分录: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
  见教材【例4.41】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一般情况下,当产品已经发出,产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购买方后,企业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即可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1.设置账户
  (1)“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金额,结转后,本账户期末无余额。
  (2)“应收票据”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收到购买单位开出的商业汇票,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票据款,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持有的尚未收回的票据款。
  (3)“预收账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预收的货款,借方登记用产品或劳务抵偿的预收货款,期末余额如在贷方,表示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表示企业应收由购货单位补付的货款。
  对于预收款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而将预收款业务并入“应收账款”账户核算,此时的“应收账款”账户属于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期末余额在借方时表示尚未收回的应收款(债权),期末余额在贷方时表示尚未结算的预收款(债务)。
  2.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见教材【例4.42】至【例4.46】
  三、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通常在月份终了,汇总结转经计算确定的产品销售成本,即从“库存商品”账户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以便与“主营业务收入”相配比。
  1.账户设置
  “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属于费用类账户。借方登记从“库存商品”账户结转的本期已销售产品的成本,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金额,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2.主营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见教材【例4.47】
  四、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算
  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按规定应交纳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其中:
  消费税.营业税的计算,一般是根据企业当月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乘以规定的税率计算。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实际交纳的消费税+实际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率
  应交教育费附加=(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实际交纳的消费税+实际交纳的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率
  (二)账户设置
  “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属于费用类账户。借方登记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出的各种税金及附加额,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金额,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三)账务处理
  见教材【例4.48】
  五、营业税的核算
  (一)营业税的计算
  营业税是对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二)账户设置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应交的营业税,借方登记已交的营业税,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交纳的营业税。
  (三)账务处理
  见教材【例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