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三节

发表于 : 2014-12-08 分类 : 会计实务
  第三节 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归类、整理,并确定会计分录而编制的会计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由于原始凭证只表明经济业务的内容,而且种类繁多、数量庞大、格式不一,因而不能直接记账。为了做到分类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必须按会计核算方法的要求,将其归类、整理、编制记账凭证,标明经济业务应记入的账户名称及应借应贷的金额,作为记账的直接依据。所以,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一)记账凭证的名称
  (二)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
  (三)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四)经济业务应记入账户的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
  (五)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和其他附件资料。
  (六)会计主管、记账、复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同属于会计凭证,但二者存在以下不同:原始凭证是由经办人员填制,记账凭证一律由会计人员填制;原始凭证根据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填制,记账凭证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原始凭证仅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记账凭证要依据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二、记账凭证的种类
  由于会计凭证记录和反映的经济业务多种多样,因此,记账凭证也是多种多样的。记账凭证按不同的标志,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记账凭证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种。
  1、收款凭证。 是指专门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收款凭证是出纳人员收讫款项的依据,也是登记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账的依据,一般按现金和银行存款分别编制。
  2、付款凭证。 是指专门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付款凭证是出纳人员支付款项的依据,也是登记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账的依据,一般按现金和银行存款分别编制。
  3、转账凭证。是指专门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总账和有关明细账的依据。
  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分别用以记录现金、银行存款收款业务、付款业务和转账业务(与现金、银行存款收支无关的业务),为了便于识别,各种凭证印制成不同的颜色。在会计实务中,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收付款业务,为了避免记账重复,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
  (二)记账凭证按其填制方式不同,可分为单式记账凭证和复式记账凭证两种。
  1、单式记账凭证。单式记账凭证是在每张凭证上只填列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填列借方科目的称为借项记账凭证,填列贷方科目的称为贷项记账凭证。一项经济业务涉及到几个科目,就分别填制几张凭证,并采用一定的编号方法将它们联系起来。单式凭证的优点是内容单一,便于记账工作的分工,也便于按科目汇总,并可加速凭证的传递。其缺点是凭证张数多,内容分散,在一张凭证上不能完整地反映一笔经济业务的全貌,不便于检验会计分录的正确性,故需加强凭证的复核、装订和保管工作。
  2、复式记账凭证。复式记账凭证是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凭证中反映的一种记账凭证。即一张记账凭证上登记一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科目,既有“借方”,又有“贷方”。复式记账凭证优点是可以集中反映账户的对应关系,有利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全貌;同时还可以减少凭证的数量,减轻编制记账凭证的工作量,便于检验会计分录的正确性。其缺点是不便于汇总计算每一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进行分工记账。在实际工作中,普遍使用的是复式记账凭证。上述介绍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都是复式记账凭证。
  (三)记账凭证按汇总方法不同,可分为分类汇总凭证和全部汇总凭证两种。
  1、分类汇总凭证。它是指定期按现金、银行存款及转账业务进行分类汇总,也可以按科目进行汇总。如可以将一定时期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分别汇总,编制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汇总转账凭证。  2、全部汇总凭证。它是指将单位一定时期内编制的会计分录,全部汇总在一张记账凭证上。将一定时期的所有记账凭证按相同会计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分别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或称科目汇总表)。
  汇总凭证是将许多同类记账凭证逐日或定期(3天、5天、10天等)加以汇总后编制的记账凭证,有利于简化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
  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称为专用记账凭证。实际工作中,货币资金的管理是财会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单独反映货币资金收付情况,在货币资金收付业务量较多的单位,往往对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编制专用的收、付款凭证。有些经济业务简单或收、付款业务不多的单位,可以使用一种通用格式的记账凭证。这种通用记账凭证既可用于收、付款业务,又可用于转账业务,所以称为通用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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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记账凭证的填制
  (一)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填制记账凭证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工作,为了便于登记账簿,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填制记账凭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依据真实。除结账和更正错误外,记账凭证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填制,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如实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应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如果记账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则应该把所附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起记入附件的张数之内。但报销差旅费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一张原始凭证如果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该主要记账凭证摘要栏注明“本凭证附件包括XX号记账凭证业务”字样,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该主要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以便复核查阅。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原始凭证分割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并可作为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计算在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之内。
  2、内容完整。记账凭证应具备的内容都要具备,要按照记账凭证上所列项目逐一填写清楚,有关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要齐全不可缺漏。如有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使用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内容。金额栏数字的填写必须规范、准确,与所附原始凭证的金额相符。金额登记方向、数字必须正确,角分位不留空格。
  3、分类正确。填制记账凭证,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区别不同类型的原始凭证,正确应用会计科目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或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会计科目要保持正确的对应关系。一般情况下,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收、付款业务,应使用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业务,如将现金送存银行,或者从银行提取现金,应以付款业务为主,只填制付款凭证不填制收款凭证,以避免重复记账。在一笔经济业务中,如果既涉及到现金或银行存款收、付,又涉及到转账业务,则应分别填制收款或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例如,单位职工出差归来报销差旅费并交回剩余现金时,就应根据有关原始凭证按实际报销的金额填制一张转账凭证,同时按收回的现金数额填制一张收款凭证。各种记账凭证的使用格式应相对稳定,特别是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宜随意更换,以免引起编号、装订、保管方面的不便与混乱。
  4、日期正确。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一般应填制记账凭证当天的日期,不能提前或拖后;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收益、分配费用、结转成本利润等调整分录和结账分录的记账凭证,虽然需要到下月才能填制,但为了便于在当月的账内进行登记,仍应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
  5、连续编号。为了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顺序,以便记账凭证与会计账簿之间的核对,确保记账凭证完整无缺,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连续编号。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有多种:一种是将全部记账凭证作为一类统一编号;另一种是分别按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现金和银行付出业务、转账业务三类进行编号,这样记账凭证的编号应分为收字第X号、付字第X号、转字第X号;还有一种是分别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支出和转账业务五类进行编号,这种情况下,记账凭证的编号应分为现收字第X号、现付字第X号、银收字第X号、银付字第X号和转字第X号,或者将转账业务按照具体内容再分成几类编号。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业务繁简程度、会计人员多寡和分工情况来选择便于记账、查账、内部稽核、简单严密的编号方法。无论采用哪一种编号方法,都应该按月顺序编号,即每月都从一号编起,按自然数1、2、3、4、5……顺序编至月末,不得跳号、重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进行编号,例如有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三张记账凭证,凭证顺序号为6,就可以编成6 1/3、6 2/3 、6 3/3,前面的数表示凭证顺序,后面分数的分母表示该号凭证共有三张,分子表示三张凭证中的第一张、第二张、第三张。
  6、简明扼要。 记账凭证的摘要栏是填写经济业务简要说明的,摘要应以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既要防止简而不明,又要防止过于繁琐。应能使阅读者通过摘要就能了解该项经济业务的性质、特征,判断出会计分录的正确与否,一般不需要再去翻阅原始凭证或询问有关人员。
  7、分录正确。 会计分录是记账凭证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记账凭证中,要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并保持借贷平衡,就必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不得任意简化或改动。应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和会计科目编号,不应只填编号,不填会计名称。应填明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以便于登记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要填写清楚,应先借后贷,一般填制一借一贷,一借多贷或者多借一贷的会计分录。但如果某项经济业务本身就需要编制一个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时,也可以填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以集中反映该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填入金额数字后,要在记账凭证的合计行计算填写合计金额。记账凭证中借、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合计数必须计算正确。
  8、空行注销。 填制记账凭证时,应按行次逐行填写,不得跳行或留有空行。记账凭证填完经济业务后,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斜线或“~”行线注销。
  9、填错更改。 填制记账凭证时如果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生错误的,如果是使用的会计科目或记账凭证方向有错误,可以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与原始凭证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更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都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可以按正确数字和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数字,调减金额用红数字。发现以前年度的金额有错误时,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中,文字、数字和货币符号的书写要求,与原始凭证相同。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机制记账凭证应当符合对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打印出来的机制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以明确责任。
  (二)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
  1、单式记账凭证的填制
  单式记账凭证,就是在一张凭证上只填列一个会计科目。一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涉及几个会计科目,就填几张记账凭证。为了保持会计科目间的对应关系,便于核对,在填制一个会计分录时编一个总号,再按凭证张数编几个分号,如第4笔经济业务涉及三个会计科目,编号则为4 1/3,4 2/3 ,4 3/3。
  单式记账凭证中,填列借方账户名称的称为借项记账凭证,填列贷方账户名称的称为贷项记账凭证。为了便于区别,两者常用不同的颜色印制。
  2、复式记账凭证的填制。
  复式记账凭证就是在一张记账凭证上记载一笔完整的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为了清晰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不应将不同的经济业务合并填制。
  (1)收款凭证的填制
  收款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收款凭证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现金”或者“银行存款”;日期填写的是编制本凭证的日期;右上角填写编制收款凭证顺序号:“摘要栏”简明扼要地填写经济业务的内容梗概;“贷方科目”栏内填写与收入“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相对应的总账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金额”栏内填写实际收到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数额,各总账科目与所属明细科目的应贷金额,应分别填写与总账科目或明细科目同一行的“总账科目”或“明细科目”金额栏内;“金额栏”的合计数,只合计“总账科目”金额,表示借方科目“现金”或“银行存款”的金额;“记账栏”供记账人员在根据收款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后作记号用,表示已经记账,防止经济业务的事项的重记或漏记,;该凭证右边“附件 张”根据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写;凭证最下方有关人员签章处供有关人员在履行了责任后签名或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2)付款凭证的填制
  付款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和银行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付款凭证的左上角“贷方科目”,应填列“现金”或者“银行存款”,“借方科目”栏应填写与“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相对应的总账科目及所属的明细科目。其余各部分的填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不再述及。
  (3)转账凭证的填制
  转账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转账凭证的“会计科目”栏应按照先借后贷的顺序分别填写应借应贷的总账科目及所属的明细科目;借方总账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的应记金额,应在与科目同一行的“借方金额”栏内相应栏次填写,贷方总账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的应记金额,应在与科目同一行的“贷方金额”栏内相应栏次填写;“合计”行只合计借方总账科目金额和贷方总账科目金额,借方总账科目金额合计数与贷方总账金额合计数应相等。
  下面分别举例说明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的填制。
  四、记账凭证的审核
  记账凭证编制以后,必须由专人进行审核,借以监督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并检查记账凭证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特别要审核最初证明经济业务实际发生、完成的原始凭证。因此,对记账凭证的审核是一项严肃细致、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正确地发挥会计反映和监督的作用。记账凭证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内容是否真实。审核记账凭证是否有原始凭证为依据,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与记账凭证的内容一致,记账凭证汇总表的内容与其所依据的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一致等。
  2、项目是否齐全。审核记账凭证各项目的填写是否齐全,如日期、凭证编号、摘要、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3、科目是否准确。审核记账凭证的应借、应贷科目是否正确,是否有明确的账户对应关系,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
  4、金额是否正确。审核记账凭证所记录的金额与原始凭证的有关金额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记账凭证汇总表的金额与记账凭证的金额合计是否相符等。
  5、书写是否规范。审核记账凭证中的记录是否文字工整、数字清晰,是否按规定进行更正等。
  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应要求有关人员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