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一期广东汕头金平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发表于 : 2016-02-03 分类 : 会计实务

关于2016年汕头市金平区第一期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3〕5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16年第一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相关信息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为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

(三)考试模式及考试时长

考试采用无纸化模式,实行上机答题。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四)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会计电算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实务题采用财政部专门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组织开发的财务软件实务操作。

4.《珠算》:由理论题和实操题两部分组成,考试顺序为先做理论题再做实操题,两部分合计算分。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及判断题。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用每科65元。报名缴费统一采用银联刷卡方式到现场办理。

(六)成绩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每科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不作为历史成绩。

二、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对象

以下人员可报考金平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金平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企业的在职人员;

2.金平区属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3.户籍、居住地在金平区的居民。

三、报名考试流程

金平区会计从业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进行网上报名并预约现场确认日期。

网上报名时间:2月1日至4月6日(额满为止)。

(二)报名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4月5日至4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及缴费地址:金平区政府大楼三楼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会计股(0319室)。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按预约日期携带以下资料到金平区财政局会计股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

1.报名表。在职人员应当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栏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身份证指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1)内地居民户籍考生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

(2)香港、澳门及台湾户籍考生使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

(3)外国户籍考生使用护照;

3.持港澳台身份证及外国护照的考生,还需提交一份近期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4.报考对象为“金平区属全日制在校学生”的,还需提供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考对象为“金平区属在职人员”的,企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职人员需提供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持外地身份证且报考对象为“待业人员”的,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报名缴费统一采用银联卡刷卡方式。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经报名确认后,考生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场次及时间以准考证载明时间为准(系统自动编排,不能更改)。准考证作为考生入场考试凭证及考试通过后现场领证之用,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12日至4月24日。

(四)参加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参加考试:

(1)准考证。在职人员的准考证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

情况,请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其他类型的证件和证明一律无效。

(3)学生证。在校学生须同时出具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

2.考试地点:汕头市金环路建设大厦西侧一层102号汕头市财政局培训中心。

考试时间:4月25日至4月27日。

四、公布考试结果及领取证书

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后30日内登录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网站查阅考试结果公告。公告考试通过的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后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填写及自行打印《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同时进行网上预约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金平区财政局办理资格审核及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办理考试一切相关事宜。

(二)考生不准带电子计算器进入考试座位。

(三)为确保网上报名顺利进行,请使用IE6浏览器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平台支持JPG、JPEG格式的近期证件照,照片大小不超过30K,像素为114*156,请按要求上传报名。在考试通过后,该相片将直接打印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上,并需另外提供同底纸质相片两张用于办证存档,须确保该上传相片清晰、可冲印。

(四)考生应确保网上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以及上传相片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且真实有效,所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属实,否则按以下情况处理:

1.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相片这几项内容与所携带证件内容不相符的,不予进场参加考试,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2.公布成绩结果合格的考生到现场领证时,所提供证件或证明(身份证、工作证明或学生证)与报名填写资料不符的,当次考试成绩作废,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金平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