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辅导

发表于:2022-01-03 11:38:57 分类:注册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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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 经济法 预习资料:第四章(5)

第二节公司的登记管理

一、公司登记、设立事项

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公司的经营范围

提示: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为、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二、变更登记

1、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3、变更实收资本: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

7、“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无需变更登记,只需“备案”。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D、公司合并的,应当自合并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答案:B

解析: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无需变更登记,只需“备案”,选项A错误;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选项CD错误;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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