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应纳税的所得额时不能扣除的支出有哪些?

发表于 : 2015-10-24 分类 : 会计实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具体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具体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具体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