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政府采购法
于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政府采购法》,并于0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
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
(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注意:“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一)主体范围——我国境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陕西省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通用类采购项目
序号品目名称备注
A货物类
A030101电视机
A030105摄影、摄像器材包括照相机、镜头、摄像机、摄录一体机
A030106空气调节设备包括中央空调、精密空调、除湿设备
A030201计算机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
A030202打印机包括多功能一体机
A030204传真机
A030205复印机
A030206速印机
A030208投影仪
A030209扫描仪
A030301家具包括办公家具、宿舍家具、其他家具
A0401纸张包括复印纸、打印纸、速印纸、传真纸
A0708制服包括司法及行政执法部门制服
A100401服务器
A100402路由器
A100403交换机
A1027电梯
A1029锅炉包括供暖供热锅炉
A1101汽车包括轿车、越野车、客车、皮卡车各类专用汽车
(四)对象范围——货物、工程和服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例题·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A.财政性资金
B.非财政性资金
C.经营收入
D.捐赠收入
『正确答案』A
【例题·多选题】政府采购的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
A.国家机关
B.事业单位
c.团体组织
D.企业
『正确答案』ABC
三、政府采购的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公正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例题·多选题】我国政府采购的原则包括()。
A.公正原则
B.公平竞争原则
C.公开透明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正确答案』ABCD
四、政府采购的功能(作用)
(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强化宏观调控
(三)活跃市场经济
(四)推进反腐倡廉
(五)保护民族产业
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概念和适用范围)
我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执行模式。
(一)集中采购——由一个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本级政府的全部采购任务;采购单位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单位不得擅自自行组织采购。
列入集中采购的项目往往是一些大宗的、通用性的项目,或者是一些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影响较大的特定商品、大型工程和重要服务类项目。
(二)分散采购——采购单位(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活动。
分散采购的项目往往是一些在限额标准以下的、专业化程度较高或单位有特定需求的项目,一般不具有通用性的特征。
安徽省省级2009-201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有关问题说明及要求(三)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或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
(一)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二)供应商——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例题·单选题】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范围不包括()。
A.采购人
B.供应商
C.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D.采购代理机构
『正确答案』C
七、政府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无限竞争的招标)
公开招标,由采购机构公开发布招标通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可以参加竞标,具有透明度高、公平高效、广泛竞争等特点。
(二)邀请招标(限制性招标)
邀请招标,因为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货商采购,或因采取公开采购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重过大。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如由于技术复杂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或者招标后没有供货商投标,采购人通过与多家供应商谈判,从中确定中标的供货商的方式。
可以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情形(符合之一即可):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来源单一,或属专利、首创、合同追加等原因,只能从唯一供货商采购的方式。
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符合之一即可):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追加)。
(五)询价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向有关供货商(多家)发出询价单,在报价的基础上确定供货商的方式。
这种采购方式适用于规格单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