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第一章第五节

发表于 : 2014-12-22 分类 : 会计实务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设置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个单位是否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一般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小。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3.经营管理的要求。经营管理上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设置要求是最基本的。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所有会计工作。
  2.任职资格
  《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一定年限会计工作经历。该年限是( )。
  A.1年以上
  B.2年以上
  C.3年以上
  D.4年以上
  『正确答案』C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3.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如父母、子女、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等)以及近姻亲(如岳父母、儿女亲家等)关系。
  【例题·单选题】使用会计人员可以不实行回避制度的是( )。
  A.私营企业   B.国有企业
  C.国家机关   D.事业单位
  『正确答案』A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的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 )。
  A.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B.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
  C.单位的会计
  D.出纳
  『正确答案』AB
  二、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的业务事项的有( )。
  A.登记会计账簿
  B.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C.出具审计报告
  D.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
  『正确答案』ABD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四)法律责任(4条,各承担各的责任,简单看看)
  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三、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位)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岗位):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非收发人员)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财政部委托: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铁道部——铁路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4.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作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终生的)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90日内)
  4.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四)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二是适应性;三是灵活性。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以接受培训为主,自学为补充。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最少应为( )。
  A.20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68小时
  『正确答案』B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会计专业职务——区分会计人员从事业务工作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是一种通过考试确认担任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制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专业职务的有( )。
  A.助理会计师
  B.会计师
  C.高级会计师
  D.注册会计师
  『正确答案』ABC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出纳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 )。
  A.登记收入、支出账目
  B.登记债权、债务账目
  C.保管会计档案
  D.保管人事档案
  『正确答案』ABC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
  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1.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2.总会计师岗位
  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工作岗位的是( )。
  A.工资核算岗位
  B.出纳岗位
  C.成本核算岗位
  D.单位内部审计岗位
  『正确答案』ABC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时,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
  (一)交接的范围
  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时,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二)交接的基本程序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
  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 )。
  A.一般会计人员
  B.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C.单位负责人
  D.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
  『正确答案』C
  【例题·判断题】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应当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监交。( )
  『正确答案』对
  【例题·单选题】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应由( )负责监交。
  A.其他会计人员
  B.审计人员
  C.会计机构负责人
  D.单位负责人
  『正确答案』C
  【例题·判断题】移交人员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仍需对原工作期间经办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正确答案』对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中发现“白条抵库”时,应采用的做法是( )。
  A.由监交人员负责查清处理
  B.由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C.由接管人员在移交后负责查清处理
  D.由会计档案人员负责查清处理
  『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