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第一章第五节

发表于 : 2014-12-04 分类 : 会计实务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实际工作中,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小;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3.经营管理的要求。(最基本的)
  (一)设置会计机构
  (二)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主管人员,不同于“会计主管”、“主管会计”、“主办会计”等,而是指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凡是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当配备有会计机构负责人。对于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配备一定数量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在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目的是强化责任制度,防止出现会计工作无人负责局面。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会计主管人员是指( )。
  A.总会计师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未设总会计师的单位分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
  D.未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机构中指定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会计人员
  [答案]D
  (三)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即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福建省实施〈会计法〉办法》规定:除会计师事务所外,其他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方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除会计师事务所之外,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该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是县级以上( )。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财政部门
  C.国家税务机关       D.劳动监察部门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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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代理记账机构具备的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申请成立代理记账机构,必须经过县级以上账政部门审查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方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与委托人签名并盖章)
  3.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例题·单选题】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记账机构不可以接受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的业务是( )。
  A.登记会计账簿     B.申报纳税
  C.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D.出具审计报告
  [答案]D
  (三)代理记账与委托人的关系——合同应明确的内容(简单了解)
  (四)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五)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六)代理记账的监督检查
  1.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人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2.对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
  3.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在不超过两个月的期限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回代理记账资格。
  4.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
  【例题·单选题】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 )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
  A.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B.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C.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D.县级以上审计机关
  [答案]B
  【例题·单选题】代理记账机构及从业人员对于委托人提供的不真实的会计资料,应当( )。
  A.制止和纠正
  B.拒绝
  C.报告上级主管单位
  D.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答案]B
  【例题·多选题】从事代理记账工作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 )。
  A.依法履行职责
  B.保守商业秘密
  C.对委托人示意要求提供不实会计资料,应当拒绝
  D.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答案]ABCD
  (七)代理记账承担的法律责任
  1.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2.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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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在单位会计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角色。
  在公司制企业中,它通常是由单位负责人提名并报董事会或其他权利机构批准任用的组织、领导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负责人。
  根据《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
  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权。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的人就是负责人。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一定年限会计工作经历。该年限是( )
  A.1年以上
  B.2年以上
  C.3年以上
  D.4年以上
  [答案]C
  四、总会计师岗位的设置*(行政职务)
  1.概念
  总会计师,是指依法设置的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并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分析和决策的担任单位行政领导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总会计师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也不是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2.设置范围
  (1)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2)不限制除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设置总会计师,事业单位根据需要,经批准也可以设置总会计师。
  3.总会计师的地位、任职条件和任免程序
  (1)地位
  《总会计师条例》规定,总会计师是单位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能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副职,如:分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或副总会计师等。
  (2)任职条件
  主要强调: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1个单位或单位内部1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3年。
  (3)任免程序
  国有大、中型企业——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解聘。
  【例题·单选题】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总会计师是单位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B.所有的大、中型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均应设置总会计师
  C.担任总会计师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D.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答案]D
  五、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另外,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3年)。(任职条件:或者的关系)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注意: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以下不属于会计岗位情况)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
  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
  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三)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由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3月中旬报名,11月中旬的第1个星期日考试。其中: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为常年考试,单独核发合格证。
  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无学历要求
  不得参加的情况:
  (1)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若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4.合格证书
  (1)凡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的人员,其两门科目必须同时合格,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双科合格证书;符合上述规定,只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考试合格,可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从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逾期自行作废。
  (2)用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得以免试考试科目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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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原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所管辖范围内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
  3.《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在榕(指福州市所辖的六区内)省直、中央(不含军队、武警、铁路系统)等驻闽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由省财政厅负责。除此之处,各级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由所在地财政局负责。”
  4.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上岗注册、调转登记均90日,离岗备案6个月):
  (1)上岗注册登记。
  我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该期限是( )。
  A.30日
  B.60日
  C.90日
  D.120日
  [答案]C
  (2)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例题·单选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一定期限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该期限为( )。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答案]D
  (3)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
  转登记
  1)在同一管辖范围:
  应当自离开原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手续;
  2)在不同管辖范围:应当及时向原注册登记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向调入地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4)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所载信息: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持证人从事会计工作情况;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持证人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例题·单选题】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的( )发生变更的,不必向所属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的相关登记。
  A.学历或学位     B.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C.会计岗位分工    D.奖惩情况
  [答案]C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和特点。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必备条件。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3个级别。其中:
  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其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和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但未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
  福建省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制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管理。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其受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者评审的必要条件。各单位应当支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必要的学习条件。”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
  1)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2)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
  3)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有( )。
  A.会计理论与实务
  B.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C.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D.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答案]ABCD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重要补充。
  (2)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3)《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各级财政会计主管部门应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并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管理。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最少应为( )。
  A.20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68小时
  [答案]B
  (六)会计人员从业信息管理(简单了解)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会计人员从业信息系统,记载会计人员注册登记情况、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以及会计诚信情况。会计人员的从业信息可以查阅。
  2.会计人员诚信情况包括会计从业人员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
  3.单位或个人需要了解会计人员从业信息情况,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查阅
  4.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下列信息:(1)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2)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3)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前款第(1)至第(5)项内容发生变更的,可以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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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会计专业职务
  1.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2.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初级职务)。
  3.各级会计专业职务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简单了解)
  上述对各级专业职务的学历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一般都应当具备;但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在确定其相应专业职务时,可以不受以上学历和工作年限的限制规定。
  4.会计专业职务的评聘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或主要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总会计师、财会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从事货币资金、财产物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等经济业务核算工作的会计人员。单纯从事售票、开票、挂号、收款、保管、实物记录的人员不属于会计专业职务评聘对象。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
  1.考试级别: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2.初中级资格的报名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报考不同档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还应具备报考相应档次资格的具体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②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③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④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⑤ 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说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
  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3)对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在具备规定的四项基本条件后,可报考相应级别的会主专业资格考试。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专业职务的有( )。
  A.总会计师
  B.高级会计师
  C.会计师
  D.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
  [答案]BCD
  (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
  1.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级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初级或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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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通常业务活动规模大、业务过程复杂、经济业务量大和管理严格的单位,会计机构会相应较大,会计人员相应较多,会计机构内部的岗位职责分工也相应较为细致;相反,业务活动规模小、业务过程简单、经济业务量少和管理要求不高的单位,会计机构就会相应较小,会计人员相应较小,会计机构内部的岗位职责分工也相应较为粗略。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八、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原因
  在会计工作中,由于亲情关系而通用作弊和违法违纪的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在会计人员中实行回避制度,就显得十分必要。
  2.范围: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3.内容: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4.《福建省实施〈会计法〉办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实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前款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本单位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与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
  5.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注意例如)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前者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后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包括拟制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关系,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源的亲属,再向下数三代。比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侄舅甥女等均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近姻亲关系,是指因婚姻而产生的比较亲近的亲属关系,如岳父母、儿女亲家等。
  【例题·判断题】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
  [答案]对
  【例题·多选题】在会计工作中,由于亲情关系而通同作弊和违法违纪的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在会计人员中实行回避制度,就显得十分必要。下列各项中,需要实行回避的亲情关系有 ( )。
  A.配偶,岳父母、儿女亲家
  B.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关系
  C.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姑侄舅甥女
  D.父母与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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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
  (一)必要性
  1.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
  2.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等现象。
  3.做好交接工作,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有效措施。
  (二)需要办理交接的情形
  1.正常调动工作或离职时
  2.特殊情况
  (1)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也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依法终止的单位需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依法终止的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其单位负责人应当组织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财产、债权、债务及时进行清理,编制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3)会计人员擅自离职、死亡、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等原因需办理会计交接手续。会计人员擅自离职、死亡、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由单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组织清理有关会计事项,办理移交手续。
  (三)交接的基本程序
  1.提出交接申请——向会计机构提出。
  2.做好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具体为: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例题·单选题】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 )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A.累计发生额   B.余额
  C.本期发生余额  D.期末余额
  [答案]B
  3.移交点收。
  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顶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4.专人负责监交。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会同监交有3种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2)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3)不宜由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
  5.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无单独指出单位负责人),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四)交接人员的责任
  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 )。
  A.一般会计人员
  B.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C.单位负责人
  D.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
  [答案]C
  【例题·判断题】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应当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监交。( )
  [答案]对
  【例题·单选题】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应由( )负责监交。
  A.其他会计人员
  B.审计人员
  C.会计机构负责人
  D.单位负责人
  [答案]C
  【例题·判断题】移交人员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仍需对原工作期间经办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答案]对
  【例题·判断题】在会计工作交接中,接替会计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收的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问题,如事后在这方面发现了问题,则应由接替会计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答案]错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中发现“白条抵库”时,应采用的做法是( )。
  A.由监交人员负责查清处理
  B.由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C.由接管人员在移交后负责查清处理
  D.由会计档案人员负责查清处理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