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新版考试大纲考点:会计监督

发表于 : 2014-11-06 分类 : 会计实务
  会计档案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虚,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其他
  《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年度中间成立的企业,应自成立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为第一个会计年度,第二年仍应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一年的会计报表中,应加以注明。我国的会计年度与计划年度、财政年度或预算年度保持一致,这样有利于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
  《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