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几月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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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残保金几月份申报?

【答案】

虽然规定按年申报的申报期限是6月1日-31日,但是今年从6月1日-9月30日仍可以申报,期间残保金申报表在必报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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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残保金申报的五大变化!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答:虽然规定按年申报的申报期限是6月1日-31日,但是今年从6月1日-9月30日仍可以申报,期间残保金申报表在必报项里。

2、往年数据都是自动生成的,今年需要手动填写?

答:是的,今年数据需要纳税人手动填写。其中"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在职职工人数"可以手动填写,而"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由残联提供,若与实际安置人数不符,可与当地残联联系。

3、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公式如下:

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

年在职职工人数=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之和÷12 。

4、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确定?

答: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根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7〕17号)最新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5、我公司是15年成立的30人以下小微企业,不是说减免了么?还需要申报么?

答:需要申报,享受减免需要选择减免性质"009912999|其他|其他",填写本年减免费额再提交。

政策依据:2017年3月1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扩大了残保金免征范围。将残保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

最后,小编带大家瞄一眼即将上线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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