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一建培训考试,环球一建网课学习效果不错。
一建《工程法规》考点: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建造师的基本权利(轮换考点)
(1)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6)接受继续教育;
(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注意: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二:建造师的基本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3)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5)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
(6)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7)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三:注册机关的监督管理
(1)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5)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经典例题:
注册建造师有权( )。
A、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
B、同时受聘于两个单位
C、出借资质证书
D、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注册建造师有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的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哈尔滨一建培训考试的详细介绍,数豆子将为大家分享更多一级建造师有关的内容。
2023一级建造师云私塾Pro,AI智能学习平台,大数据动态预测通过率。72小时有效!
免费领取- 环球网校一建1v1张君03-18
- 一建培训王玮03-18
- 全国一级建造师免费课件03-18
- 一级建造师培训青海03-18
- 一级丰景春03-18
- 一建学习网03-18
- 四平一建网校03-17
- 一建建筑工程管理与务实课件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