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是什么意思?

发表于 : 2015-08-02 分类 : 会计实务
  问: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是什么意思?
  答: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指应付给出租方因融通资金并由其提供所需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包括出租方支付的融资固定资产购置成本、利息、手续费和一定的利润。

  简单来说,融资租赁就相当你自己的东西,根据实质终于形式形式的原则。
  从别人那里融资租赁,你可以理解为(融资+租赁),就是因为你钱不够,是长期的,属于你自己的东西,重点目的是融资。
  对比,如果别人从你这里采用融资租赁,那资产就是别人的。
  融资租赁就是提折旧,谁的资产就谁提折旧。折旧是可以抵税的。
  经营租赁,谁的资产,谁支付租金,租金可以抵税的。但是资产不属于你的。

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因为融资固定资产租赁合同的签订,即表明企业对出租方应付租赁费长期负债的确定,应将它记入“长期应付款”科目的贷方。
  其中由出租方支付的固定资产购置成本,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应记入“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的借方。
  租赁期间的利息以及手续费和利润,应记入“递延资产”科目的借方。
  按期支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时,记入“长期应付款”科目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
  按规定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记入有关费用科目的借方和“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
  按月摊销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利息(包括手续费和一定利润)时,记入“财务费用”科目的借方和“递延资产”科目的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