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到贵州省的流程

发表于 : 2015-01-30 分类 : 会计实务
  【外省调入贵州省内】
  自2015年1月1日起,贵州省财政厅不再接收外省及省内调转人员,因此请勿选择“贵州省财政厅”或“贵州省省直”,否则将无法接收!
  在省际与省内调转的调入地选择上,贵州省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请调转人员按照个人实际情况正确选择。
 
  属地管理原则:
  a、若为在职人员,则申请行政区划应为调入工作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签发工商部门所对应级别财政部门的行政区划。如工作单位为省直单位或工商执照为贵州省工商局所发或贵阳市工商局所发,则申请行政区划为‘贵阳市本级’。各地州市县同理。受理单需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省直单位等无营业执照的加盖公章即可。
  b、若申请人为无工作人员,则申请行政区划应为户籍所在地所属公安局相对应级别的财政部门。如户籍地址为“贵阳市云岩区XX路XX号”,则申请调入地为“贵阳市云岩区财政局”。各市州市县同理。)
 
  1. 办理流程
  (1)在外省办完调出手续后,携带调出地出具的所有材料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准调入审核。如因工作单位变动原因调入,还需出具经新工作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注意:跨省调入办理全省各地情况不一,部分市州财政部门还未将跨省调入操作权限下放至区县财政部门,区县财政部门无权限操作的情况下,跨省调入的审核操作由所属上级市州财政部门代为办理。建议办事人员在前去办理前先向调入财政部门咨询是否有跨省调入审核权限。各地财政部联系方式>>
  (2)在调入地财政局现场办理准调入审核后,在网上进行省外调入人员信息采集并打印出信息采集受理单。(详见贵州会计网首页“办事指南——省外调入人员信息采集”。路径为“首页栏目——业务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省外调入人员信息采集”,进入“填写采集表”及相关页面。受理单如打印不出来,请按“办事指南”——“网上办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进行设置。)
  (3)携带信息采集受理单与已审核的调入材料,到调入财政部门进行信息审核并换发从业资格证书。
 
  2. 办理省外调入准迁入审核阶段需携带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2)调出地财政部门出具的已盖章调出单及所给予的所有调出材料原件
  (3)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工商行政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以确定调入地行政区划是否选择正确。
  (4)二代身份证原件
 
  3. 办理省外调入换发新证阶段需携带资料:
  (1)上述省外调入准迁入阶段所列举的所有材料。
  (2)贵州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如有工作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的个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