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计基础讲义:第六章第四节

发表于 : 2014-12-31 分类 : 会计实务
  第四节 错账更正方法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下列方法更正:
  一、划线更正法
  在结账前发现账簿记录有文字或数字错误,而记账凭证没有错误,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时,可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划一条红线,在红线的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二、红字更正法
  (一)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记科目、借贷方向有错误,致使账簿记录错误。
  更正方法是:先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内容与原错误记账与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中写明“更正×字第×号错凭证”并据以入账,以冲销原来的错误记录,然后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登记入账。
  【例6-1】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编制记账凭证时误将应属于管理费用的行政部门用固定资产折旧5500元计入了制造费用,并已登记入账。
  1.原错误记账凭证:
  借:制造费用       5500
  贷:累计折旧        5500
  2.发现时填制一张红字金额记账凭证,并所以登记入账,冲销原错误记录:
  借:制造费用      5500
  贷:累计折旧       5500
  3.再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
  借:管理费用      5500
  贷:累计折旧        5500
  (二)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记科目、借贷方向无误,但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致使账簿记录错误。
  记账后在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所记的会计科目错误,或者会计科目无误而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从而引起记账错误,采用红字更正法。更正方法是:记账凭证会计科目错误时,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示注销原记账凭证,然后用蓝字填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据以记账;记账凭证会计科目无误而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时,按多记的金额用红字编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多记的金额,并据以记账。
  如【例6-1】中,假设记账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向均未发生错误,但所记录金额大于应记金额,正确金额应为5000元。在这种情况下,更正时只要按多计的金额500元,填制一张红字金额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注明“冲转×字第×号凭证多计数”字样并据以入账登记。
  三、补充登记法
  补充登记法适用于记账凭证的会计科目、记账方向均正确,但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致使账薄记录发生少计的错误。
  更正方法是: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金额为应记金额与所记金额的差额,在摘要栏内注明“补记×字第×号凭证少计数”字样,并据以登记入账。
  如【例6-1】中,若正确的制造费用金额应为6000元,则只要用蓝字填制一张500元(6000—5500)的补充记账凭证并据以入账即可将错误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