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会计电算化考点:会计数据处理功能的基本要求

发表于 : 2014-11-26 分类 : 会计实务
  考点34 会计数据输出功能的基本要求
 
  查询和打印是会计数据输出的最基本形式。
  (一)屏幕查询的基本要求
  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无须每天将会计账务数据打印输出,平时的查账需求可以通过屏幕查询来解决。对屏幕查询功能没有统一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但会计软件通常应当实现对以下内容的查询功能:
  1.各级会计科目的名称、编号、年初余额、期初余额、累计发生额、本期发生额和当前余额等项目。
  2.本期已输入并登账或未登账的机内记账凭证、原始凭证。
  3.本期和以前各期的总账和明细账。
  4.往来项目的结算情况。
  5.到期票据的结算情况。
  6.本期和以前各期的会计报表。
  (二)打印输出的基本要求
  会计软件必须提供以下打印输出功能:
  1.应当提供记账凭证的打印输出功能,打印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2.可以提供机内原始凭证的打印输出功能,打印输出原始凭证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3.必须提供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打印输出功能,打印输出的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具体而言,打印输出的会计账簿必须包括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其中,明细账应提供三栏账、多栏账、数量金额账等各种账簿形式的打印输出功能。
  4.在机内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直接登账依据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总分类账可以用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的余额对照表替代。
  5.在保证会计账簿清晰的条件下,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会计账簿中的表格线条可以适当减少。
  6.对于业务量较少的账户,可以提供会计账簿的满页打印输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