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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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案例分析
  一、账务调整的作用

  根据审查结果,正确、及时调整账务,即可防止明补暗退(例如把补缴的08年的企业所得税直接计入“应交企业所得税”的借方,而不做补提所得税的分录,则会影响到2008年本年应税收益的企业所得税的计缴),也可防止重复征税(例如某企业人为将上年的收入移到本年确定,那你在补缴了相关的所得税后,也要把这部分收入转到上一年中,否则今年又得征税了)。
  保证企业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使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资料与企业会计核算资料保持一致;避免给今后的征收管理造成混乱,避免出现重复劳动。
  二、账务调整的原则
  账务处理的调整要与现行财务会计准则相一致,要与税法的有关会计核算相一致。
  调整错账的方法应从实际出发,简便易行。既要做到账实一致,反映查账的结果,又要坚持从简账务调整的原则。在账务调整方法的运用上,能用补充调整法则不用冲销调整法,尽量做到从简适宜。
  三、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
  (一)红字冲销法
  适用于会计科目用错及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多计的情况。
  例如会计将某笔1000元的费用记成10000元了,借贷科目都是正确的,但多计了一个零,这时,可以冲减9000元就能恢复到正确数据了。
  (二)补充登记法
  适用于漏计或错账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小于应计金额的情况。
  例如会计将某笔10000元的费用记成1000元了,借贷科目都是正确的,但少计了一个零,这时,可以补充记录9000元就能恢复到正确数据了。
  (三)综合账务调整法
  一般适用于错用会计科目的情况,而且主要用于所得税纳税审查后的账务调整,如果涉及会计所得,可以直接调整“本年利润”账户。
  [例10-3]某企业将专项工程耗用材料列入管理费用6000元。
  借:管理费用           6000
  贷:原材料            6000  【答案】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专项工程用料应列入“在建工程”科目,调整分录:
  借:在建工程           6000
  贷:管理费用           6000
  如果该项业务是在月度结算后发现,调整分录:
  借:在建工程           6000
  贷:管理费用           6000
  借:管理费用           6000
  贷:本年利润           6000
  四、错账的类型及调整范围
  (一)对当期错误会计账目的调账方法
  参照上面提示的这三种方法处理就可以了,如果影响到以前月份损益的,应该结转到本年利润中去。
  (二)对上一年度错误会计账目的调账方法
  1.对上一年度错账且对上年度税收发生影响的,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的,可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这样可以应用上述几种方法加以调整,对于影响利润的错账须一并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内容。
  (2)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之后发现的,一般不能应用上述方法,而按正常的会计核算对有关账户进行一一调整。这时需区别不同情况,按简便实用的原则进行调整。
  A、对于不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可以直接进行调整。
  【例】在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中,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发现该企业将用于职工福利支出的30000元记入“在建工程”账户,审查是在年终结账后进行的。注册税务师经过认真审核,确认该笔业务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因企业基建工程尚未完工交付使用,故不影响企业当期所得税的缴纳,相关调账分录为:
  【答案】
  借:应付职工薪酬          30000
  贷:在建工程            30000
  B、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因为会计年度账已经结账了,所以,不能通过“本年利润”调整,而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例题】某税务师事务所09年3月对某公司08年度纳税审查中,发现多预提了厂房租金20000元,应予以冲回。
  【答案】
  ①调整多提的预提费用:
  借:预提费用           2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
  ②补提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0
  注:08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改为25%
  ③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方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中: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00
  2.对上一年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的税收,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可以根据上一年度账项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税项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账项。
  【例】某税务师事务所2009年审查2008年某企业的账簿记录,发现2008年12月份多转材料成本差异40000元(借方超支数),而消耗该材料的产品已完工入库,该产品于2009年售出。
  【答案】
  这一错误账项虚增了2008年12月份的产品生产成本,由于产品未销售,不需结转销售成本,未对2008年度税收发生影响,但是由于在2009年售出,此时虚增的生产成本会转化为虚增销售成本,从而影响2009年度的税项。
  如果是在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且产品还未销售,那么可以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即:
  借:材料成本差异           4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
  如果是在决算报表编制后发现且产品已经销售,由于上一年账项已结平,这时可直接调整本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或“本年利润”账户,作调整分录如下:
  借:材料成本差异           4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或“本年利润”   40000
  (三)不能直接按审查出的错误额调整利润情况的账务调整方法
  第一步:计算分摊率。
  分摊率=审查出的错误额÷(期末材料结存成本+期末在产品结存成本+期末产成品结存成本+本期销售产品成本)
  第二步:计算分摊额。
  (1)期末材料应分摊的数额=期末材料成本×分摊率
  (2)期末在产品成本应分摊的数额=期末在产品成本×分摊率
  (3)期末产成品应分摊的数额=期末产成品成本×分摊率
  (4)本期销售产品应分摊的数额=本期销售产品成本×分摊率
  第三步:调整相关账户。
  将计算出的各环节应分摊的成本数额,分别调整有关账户,在期末结账后,当期销售产品应分摊的错误数额应直接调整利润数。
  【例】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进行纳税审查,发现该企业某月份将基建工程领用的生产用原材料3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由于当期期末既有期末在产品,也有生产完工产品,完工产品当月对外销售一部分,因此,多计入生产成本的30000元,已随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分别进入了生产成本、产成品、产品销售成本之中。经核实,期末在产品成本为150000元,产成品成本为l50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为300000元。则注册税务师可按以下步骤计算分摊各环节的错误数额,并作相应调账处理。
  【答案】
  第一步:计算分摊率。
  本例中,在产品,产成品,销售成本均与差错有关,所以,都得负责任。
  分摊率=30000÷(150000+150000+300000)=0.05
  第二步:计算各环节的分摊数
  1.在产品:150000×0.05=7500元
  2.产成品:150000×0.05=7500元
  3.销售成本:300000×0.05=15000元
  加起来正好是30000的差异。
  4.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0×17%=5100元
  第三步:调整相关账户。
  若审查期在当年,调账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35100
  贷:生产成本                 7500
  库存商品                 7500
  本年利润                 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100
  若审查期在以后年度,则调账分录把贷方的“本年利润”换成“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