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营业外收入是什么意思 营业外收入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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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利得--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利得分为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两种。

营业外收入包括: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捐赠利得、政府补助等。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1)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2)无形资产出售利得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扣除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2.盘盈利得

对于现金等清查盘点时盘盈的现金等,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3.捐赠利得

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

4.政府补助

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形成的利得,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对企业的资本投入。

提示:实务中既有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如财政拨款、财政贴息和税收返还等,也存在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如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等。

(二)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2.盘盈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人员)

营业外收入(无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