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对外承包收取管理费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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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对外承包收取管理费的纳税是会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如果不太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别担心。本文数豆子就针对对外承包收取管理费的纳税和大家做一个相关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怎样进行对外承包收取管理费的纳税?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实际已构成建安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不再另外缴纳税收.因此应以建筑公司为纳税人,对挂靠业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计征营业税,管理费不宜重复计税;如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收入不全额入账,不开具发票,则对收取的管理费按"服务业"税目征税.因此对建安企业(被挂靠方)向施工队(挂靠方)收取管理费,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依5%税率征收营业税.

 

企业收取的承包费如何纳税?

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租赁)经营方式过程中,凡承包(租赁)者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收取承包(租赁)者定额上交承包(租赁)费收入的,属于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经营而取得劳务收入的纳税范围,应按"服务业"中的"租赁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对实行内部指标考核、承包者不自负盈亏,仍由企业统一核算盈亏的内部承包,由于企业的经营权没有改变,其收取的承包费不属于营业税的纳税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企业实行外部承包(租赁)经营,其向承包(租赁)者收取的承包(租赁)费,属于经营租赁的应税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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