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补偿是否计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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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补偿是否计营业外收入?

保险公司赔款不应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算做其他应收款,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帐务处理.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如:赔付汽车事故保险

1、修车发生的费用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收到保险公司全额赔款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3、收到保险公司部分赔款

借:银行存款 【保险部分赔款】

借:管理费用--修理费【超出赔款的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如: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

1、发生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

2、收到保险赔付时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3、结转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