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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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强制性是什么?

诉讼时效是指"债权请求权"不行使达一定期间而失去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或限制。诉讼时效还有起诉权、胜诉权、债权。

诉讼时效一般规定在实体法中,是指权利人在一定的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它从种类上可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可以普遍适用于各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规定为2年。特别诉讼时效又称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这种时效的期间短于或长于普通诉讼时效。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短期诉讼时效和长期诉讼时效。我国民法典规定,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在某些单行法规中也有规定为半年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其他法律也有规定为3年或5年的。除民法典规定的长期诉讼时效20年期间为除斥期间外,其他诉讼时效期间均为可变期间,即可以引起中止、中断情形,除了有特殊情形可延长外,最长不得超过20年。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在于,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

还款承诺书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债权人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催收债务等主张权利行为的公证文书,符合公证文书制作要求的,符合数豆子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