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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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万分之五。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之规定;

加工承揽合同中,如果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该等原材料金额可不并入"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金额;但前述文件仅规定"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并未规定加工单位自行提供的辅助材料亦可以作为"购销合同"计税。故,受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金额,应并入"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金额。

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国务院通知指出,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

国务院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此次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购销合同印花税减半文件有吗?

没有的。

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计征总额"为购销金额。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产生的购销合同,免征或减征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产权转移书据中价款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应税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按件确定。

(五)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从上文内容当中,我们已经了解到了关于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的问题,虽然印花税的税率是比较低的,但是关于印花税的相关计税内容,我们作为财务人员是一定需要了解到的,上文的全部内容就能够帮助大家很好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