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已申报 报表作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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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已申报 报表作废的影响,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电子税务局已申报 报表作废的影响

如何撤销电子报税系统已申报数据

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建议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通过"查询服务"-"申报缴款查询"-"已申报信息查询"链接,查询已申报的记录,勾选记录后点击页面上的"作废 "按钮,作废申报表。

如您在使用地税机关提供的各类办税软件时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您的主管地税机关或市局确定的软件服务商联系,寻求支持,以免耽误您的工作。

电子税务局已申报 报表作废的影响

电子税务局上增值税已申报成功且扣款,可以作废。但需要通过税务局操作,且多缴的税款抵顶下一期税款,无法返还现款。

申报期内,纳税人完成申报后,如发现申报有误需作废重报的,在当期无应缴税款或有应缴税款但未发起扣款的状态下可以自行作废申报表;

如果已发起扣款但扣款未成功,请至办税服务厅申请作废,如果扣款成功则不能作废申报,请填好正确的申报表(加盖公章)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更正。

电子税务局操作:申报常见问题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提示上期未申报,但纳税人上期已经申报。

原因分析:

(1)核心征管返回的导入失败,提示上期或某期确实未申报;

(2)系统本身提示错误。纳税人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居民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未勾选"否",或选择"是"且未填报该表,导致系统提示错误。(一月份)

解决办法:

(1)需要到金三里核实所得税申报记录,把未申报的所得税补报后才可在电子税务局正常申报;

(2)之前程序业务逻辑上限制了申报所得税需要先填报"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这一前置条件要求纳税人在所得税全申报前就必须做出是否填报该表的选择,不选则默认为要填报,造成不涉及该业务的纳税人(未进行选择或误选为"是"),在所得税全申报时,提示上期未申报(现已更改为提示"尚未申报居民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经与业务部门沟通确认,后期将取消该前置校验,设置其为可选报项,添加提示,加强对纳税人的操作引导。

(3)关于纳税人误选"居民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的情况,纳税人端暂不能进行更改,更改需由税务人员从税务端进行:基础数据维护-数据调整-居民参股外国企业类型修改,修改提交后,纳税人端方可重新选择。

纳税人端: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税务端:

操作路径:

纳税人申报管理→基础数据维护→数据调整→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类型修改。

税费申报成功但导入失败,有两种情况:一是重复申报;二是票表比对不通过。比如: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校验严格,附列资料和主表数字相差一分钱,网络申报系统不能校验通过;纳税人营改增税负分析表的数据和附表一的数据存在几分钱的差异等。

原因分析:

(1)重复申报可能是大厅前台已做申报。

(2)电子税务局若提示重复申报信息,申报数据以金三为准。

(3)票表比对不通过大多是申报表数据和金三数据不一致原因。

(4)差一分钱是因为金三是取每笔发票四舍五入后的税额,电子税务局是根据开票总金额换算税额,金三是允许有几分钱误差的,但电子税务局校验较为严格。

解决办法:

(1)重复申报需要金三里核实企业是否已经申报,有申报信息的可通过税务端进行数据同步;

(2)如果没有差额开票,小规模企业附列资料不需要提交。(现已将附列资料和申报表取数金额误差调整为20元内);

(3)票表比对需要看后台报文信息,或将返回信息上报省局运维组分析。

3.小规模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中进行申报时,没有增值税申报表,只有附加税费申报表,要如何处理。

原因分析:

经核实,该户纳税人属于双定户,双定户在电子税务局里的申报中没有主税申报表。

解决办法:

双定户申报是由金三后台发起批扣,超出核定范围的申报,需在批扣后到办税服务厅进行补缴。

4.在电子税务局申报了印花税,且已在电子税务局内缴纳了税款,如果需要更正,该如何解决。

原因分析及解决办法:

该纳税人已经在电子税务局内缴纳税款了,申报期内,在电子税务局内更正申报即可。

更正申报:

(1)在当月申报期限内对已申报并已扣款的申报表进行更正;

(补缴:通过自动缴款完成;多缴:前台处理)

(2)在当月申报期后至当月底对已申报的申报表进行更正。

申报作废:

(1)仅限于征期内对申报状态为"已申报已导入" 未扣款的税费种进行作废;

(2)未申报导入的税费种可直接在"常规申报"中作废。

纳税人端: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申报作废/常规申报。

5.主表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 填报异常。

原因分析:

预缴税款还没有入库,即纳税人交了税款,但是国库未把入库信息返回金三系统,导致票表比对不通过。税款入库后可以导入,期间可能需要1-2天,正常情况是隔天。

解决办法:

税款入库后可以导入,运维人员核实后发送短信告知纳税人重新申报。建议同属期申报情况下,预缴和申报不要同时进行,预缴尽量在申报前1至2天进行。

6.有企业在金三内认定为按季申报,但电子税务局内所属日期按月,申报可以进行,但会提示上期未申报(导入失败)。

原因分析:

企业在金三内存在登记变更信息,但该信息未及时同步到电子税务局。

解决办法:

(1)需到金三内确认企业信息(税(费)种认定);

(2)税务端进行导入同步:纳税申报管理-基础数据维护-数据导入-登记认定信息更新、申报数据和辅导期资格更新。

税务端:

操作路径:

纳税申报管理→基础数据维护→数据导入→登记认定信息更新、申报数据和辅导期资格更新

7.后台提取的申报导入失败的情况

主要内容:

(1)当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的需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25181.85元,《附列资料二》中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的税额0.00元。相差金额25181.850000元。

(2)当期开具专用发票金额合计数是8603.77+0.00+0.00元,《附列资料一》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第1+2+3+4a+4b+5+8+9a+9b+10+11+12+13a+13b+18行合计数是8937.730000元。相差金额333.960000元。

(3)当期开具普通发票金额合计数是87494.60元,《附列资料一》中"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第1+2+3+4a+4b+5+8+9a+9b+10+11+12+13a+13b+16+17+18+19栏合计数是83185.980000元。相差金额4308.620000元。

(4)当期申报的普通发票含税销售额合计0.00*1。03+0.00*1。03+0.00*1。05+0.00*1。0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元,当期开具或者申请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金额合计33266.27+997.98元。相差金额34264.250000元。

(5)申报表第16行填报异常。

(6)申报表第21行填报异常。

原因分析及解决:

上述问题属于申报表填报错误,运维人员核实后,已经发送短信告知纳税人错误原因,并通知纳税人重新进行申报。

8.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里没有企业所得税应申报项目。

原因分析:

据税务人员反映:该企业是分公司,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应该是总公司来申报企业所得税。但该公司办理税务登记之后未及时进行总分机构备案,一直到2019年1月才进行总分机构备案,导致2018年四季度还是独立核算,应该有应申报项。

但经实际核实后,发现该企业总分机构备案里的维护是从2018-01-01开始的,所以没有企业所得税申报项目是合理的。

9.电子税务局从租计征房产税申报出现这个错误:需要通过参数表维护默认期限规则。

原因分析及解决办法:

先检查金三税费种认定、税源信息,必须做了从价或从租的才能正常获取。

(1)从价申报:请进入税源信息采集-房产税税源采集-房产税税源信息变更,检查房屋信息的房产原值和出租房产原值;或进入历史报表查询,查看是否已申报同一属期。

(2)从租申报:请进入税源信息采集-房产税税源采集-房产税税源信息变更,检查从租应税信息的申报租金收入(期间);或进入历史报表查询,查看是否已申报同一属期。

纳税人端: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源信息采集→房产税税源采集→房产税税源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