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金交的个税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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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金交的个税怎么计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1998〕289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

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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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否应该扣除公积金后计算?

包括国家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中个人负担部分。扣晚的余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四项)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例》第十四条)

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补助,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国税发[1998]155号)

所以,如果你的福利是从工会经费里支付了,就不入工资即:(5000-1200-3500)*0.03

如果是话费什么的福利,就要(5200-1200-35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