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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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的企业是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或者是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在2017年度即使未发生关联业务往来但满足国别报告的填报要求,也是需要进行关联申报的。那什么是国别报告?哪些企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呢?
  一、什么是国别报告?
  答:国别报告是G20集团国家发起的打击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行动计划)第13项《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在我国,国别报告体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版)22张表单中的6张附表,具体指G114010、G114011、G114020、G114021、G114030、G114031附表。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需在进行年度关联申报时填报国别报告,即这6张附表。2017年度国别报告的报送截止时间同样为2018年5月31日。
  二、哪些企业需要填报国别报告?
  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
  (一)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
  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
  成员实体应当包括:
  1.实际已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
  2.跨国企业集团持有该实体股权且按公开证券市场交易要求应被纳入但实际未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
  3.仅由于业务规模或者重要性程度而未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
  4.独立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的常设机构。
  (二)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温馨提示:(1)国别报告的豁免规定:最终控股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跨国企业集团,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豁免填报部分或者全部国别报告。
  (2)企业虽不属于本公告第五条规定填报国别报告的范围,但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按照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准备国别报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在实施特别纳税调查时要求企业提供国别报告:
  (一)跨国企业集团未向任何国家提供国别报告。
  (二)虽然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但我国与该国尚未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
  (三)虽然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且我国与该国已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但国别报告实际未成功交换至我国。
  三、国别报告需要披露的内容有哪些?
  答:国别报告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全球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的国别分布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中的国别报告表主要有三类,分别是: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和附加说明表。各类表格均有中文和英文两个版本,因此共有6张表格。
  在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企业需要披露跨国企业集团的全部成员实体的特定信息,包括成员实体与关联方和非关联方发生的收入、税前利润、所得税相关情况、注册资本、留存收益、雇员人数及有形资产。
  在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中,企业需要披露跨国企业集团全部成员实体的主要业务活动,包括研发、持有或管理无形资产、采购、生产制造、销售及分销、劳务、金融服务、保险、持股等业务活动。
  在附加说明表中,企业需要对国别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信息来源进行简要说明,如数据来源较以往年度有所变化,也需要解释说明变化原因及其影响。
  四、国别报告的填报原则是什么?
  答:跨国企业集团应当按照各成员实体所在国的会计准则填报国别报告相关表单。
  五、国别报告的填写语言是什么?
  答:国别报告应当以中英文双语填写,即《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等三张中文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英文)》等三张表应当使用英文填写。如果部分实体既无中文名称,也无英文名称,企业应当自行进行翻译,并在《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中进行说明。
  六、如果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而最终控股企业的会计年度与中国不同,国别报告应如何报送?
  答:应报送申报当期集团最终控股企业已经结束的会计年度的国别报告。即:报送上年12月31日之前最终控股企业已经结束的会计年度的国别报告。比如最终控股企业的会计年度截止日是6月30日,那么在2018年5月31日前,应报送最终控股企业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会计年度的国别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