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后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月下载量10,000+职场必备资料
 
全面实施营改增后,部分纳税人对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开具、遇到问题如何解决等并不是很清楚,本文就来了解一下税管员是怎么回答红字发票的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

红字发票
 
具体开具方法:
 
方法一:1、先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9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发票管理类—红字发票申请单,上报。方法二:1、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9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2、拿《申请单》(一式两联)到办税大厅办理审批,取回开票通知知单。开具方法:打开“防伪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点击“专用发票填开”——点击“打开的发票上的负数”——输入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跳出所开具的发票的信息——打印此张“负数发票”即可。
 
什么情况要开具红字发票
 
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不久前,北京市顺义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的税务人员接到一个咨询电话,对方说:"公司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已经认证通过了,但是刚刚供货方打来电话说这张发票金额开错,他们又给作废了,这张发票我们该怎么处理呢?"
 
正如纳税人所关心的,这样的发票该怎么处理,是否能开具红字发票呢?
 
税管员说:已经作废的发票是不能申请红字的,购买方认证的这笔税款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要作进项税转出,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并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正确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
 
——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其中,*9和第二种情况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第三种情况由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如何申请红字发票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错误,在系统中不能作废了,该怎么办?"这是纳税人经常会遇到的问题.
 
顺义国税的税务人员表示,当月开具的发票在抄报税之前可以作废,若发票信息已报送至税务局端系统就不能作废了,这种情况下要申请红字发票.
 
那红字发票要如何申请呢?
 
税管员说: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四步:红字信息表填开、上传信息表至税务局端系统、下载生成编号的信息表、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
 
目前纳税人使用的金税盘和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具体的红字申请路径略有不同.
 
为什么信息表上传不成功
 
前不久,北京一家速运公司的财务人员小江来到办税服务厅咨询:"我们公司开的发票被对方退了回来,说金额有误,但是我上传红字信息表时总是提示蓝字发票有认证记录,不能上传,怎么办?"
 
据介绍,系统里有认证记录说明这张专用发票已经被购买方认证了,应该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然后将审核通过并生成了编号的信息表交与销货方,由销货方开具负数发票.
 
税管员说:企业在上传红字信息表时还可能遇见以下提示:
 
"发票已过认证期,不能申请红字"——销售方应在而未在发票认证期限内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自开票日期起180天)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超过认证期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蓝字发票不是本月或上月开具的,不能上传"——销售方在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时勾选了"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只有本月或上月开具的、尚未交付购买方的发票,在申请红字时才能选择这一项.不属于这一情况的,要勾选"因开票有误买方拒收的"才能完成上传.
 
"红字信息表金额大于蓝字发票金额"——出现这个提示要先核实信息表的金额是否准确,若无错误,则是因为对同一张信息表重复上传,而多数情况都是后者.
 
哪些问题需要税务机关协助处理
 
北京一家展览公司给武汉一公司开具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武汉公司认证后发现错误,申请了正确的红字信息表,并连同发票一同退还北京公司.北京公司会计人员由于疏忽,在开具负数发票时使用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并手动更改了负数发票信息以对应原蓝字发票.但北京公司在次月报税期内发现无法申报这笔销项负数,发票也不能作废,只好提请税务机关处理.
 
税管员说:若负数发票与信息表不对应,税务局端系统会提示核销不通过,从而无法申报.由于北京公司负数发票的票面信息开具正确,只是使用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这时需要由税务机关进行信息表修正,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修正为正确的编号,企业就能正常申报了.
 
负数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除发票已认证抵扣的情况外,负数发票、信息表和蓝字发票均要对应,否则系统报错,不能申报.大家还要注意几个企业端系统不能修改,需要提请税务机关处理的情况:
 
——红字信息表上传成功后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或撤销的.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信息表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负数发票开错,但已经不能作废的.负数发票开错不能再申请红字发票,因此若发现错误应及时作废,并开具正确发票.若开错的负数发票已经不能作废,就需要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请税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