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预充值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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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预充值账务处理

 

可以作为预付账款,等实际费用明确时,再转回来。

借:预付账款-加油卡预充值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通行费续充值费可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中。

高速公路通行费票据无需认证,但是可以计算抵扣的(财政监制的票据除外)。

 

依据:财税【2016】47号文、86号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票据(不含财政票据)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国税总局通知:8月1号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票据(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票据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票据上注明的金额÷(1+5%)×5%。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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