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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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是怎样的,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数豆子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是怎样的?

(一)、应计入材料成本的运费

1、计入时是按不含税价还是含税价?

如果取得专票且符合抵扣的规定,则按不含税价入材料成本,否则价税合计进成本。

注意运费随货的规定:

(1)、货款在应收账款核算,收取的运费也在应收账款核算。

(2)、货物进项不能抵扣,其运费进项也不能抵扣。

(3)、货物需进项转出,对应运费也需进项转出。

2、运费的分摊

如果一次运输几种材料,那么运费就需要在这几种材料间进行分摊。

常见的分摊方式有:按材料金额、重量、体积分摊

分摊率=运费/材料金额、重量、体积之和

某种材料应分摊的运费=该材料重量、金额、体积*分摊率

(二)、材料的初始入账成本

1、外购材料

购入的材料,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2、自制的材料

自制的材料,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外加工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材料,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接受投资

投资者投入的材料,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

接受捐赠的材料,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a。 同类或类似材料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b。 同类或类似材料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所接受捐赠的材料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交易换入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材料,按相关准则规定确定。

7、盘盈的材料

盘盈的材料,按照同类或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三)、发出材料的计价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这一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主要包括两种: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

一次加权平均法,又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本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公式为:

加权平均单价=(期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

本期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本期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期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本期发出存货实际成本

3、个别认定法

个别认定法是指每次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按其购入时的实际成本分别计价的方法。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

4、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它是指在每次进货以后,立即为存货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作为下次发货计价基础的一种方法。公式为:

加权平均单价=(收入存货前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期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收入存货前结存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

本期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本期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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