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月下载量10,000+职场必备资料

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数豆子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作废已开增值税发票须收回联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因此,企业需要收回已经交给购货方的联次后,才能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声的四门功课“说、学、逗、唱”都有啥?说、学、逗、唱啊!迷底就在迷面上。这个问题也是一样的。都是免税货物了还开什么发票!大家明白了吗?如还想了解更多,请来数豆子。

以上就是关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内容,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发票有关的文章,请继续关注数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