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9号 关于调整湖南省砂石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

发表于 : 2020-01-03 09:19:04 分类 : 税收政策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湖南省砂石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

  财税〔2018〕9号


  湖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调整湖南省砂石资源税适用税率的请示》(湘财税〔2017〕29号)收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你省砂石资源税适用税率,具体为:砂石销售价格低于每立方米85元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每立方米2元;砂石销售价格在每立方米85元至140元之间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每立方米3元;砂石销售价格超过每立方米140元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每立方米4元。

  上述政策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