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4号 关于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发表于 : 2019-11-28 09:50:42 分类 : 税收政策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4号



  现将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营业税问题公告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纳税人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的行为,暂不征收营业税。

  本公告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但尚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2月13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