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关税〔2009〕60号 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发表于 : 2019-09-11 16:34:31 分类 : 税收政策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财关税〔2009〕60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进口粗铜(税则号列:ex74020000,货品名称:未精炼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