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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高级公共管理硕士(香港政务人才E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22-10-21 10:38:04 来源:数豆子 点击进入:在线咨询

一、项目定位

清华大学高级公共管理硕士(EMPA)香港政务人才项目是中国内地高校中第一个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招生的高级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项目。本项目立足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教育的扎实基础,融入中国国家治理与发展经验,传授研究生区域治理的知识,训练研究生参与社会管理与政府实务的能力,培养能植根中国、面向世界,知国情、懂港情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二、项目特色

提供面向香港、国际一流、清华特色的公共管理实用课程和高端教育。

1. 面向香港: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端管理人才培养量身定制课程

2. 国际一流:融合理论性、实践性、专业性和前沿性的项目设计

3. 清华特色:依托清华百年育人的文化底蕴与高水平的师资力量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的优势

1.“三位一体”教育理念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是国内第一批成立的公共管理学院,自2000年10月成立以来,秉承明德为公的院训,以推进中国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及全球治理公正化为己任,始终致力于国际前沿学术探索和培养引领国家发展与人类进步的公共事务领导者,注重“价值、知识和技能”三位一体的公共领导力提升,已经发展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学术科研基地和高端专业智库,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国际视野、清华品牌”的公共管理学科体系。

2.获NASPAA认证

2013年,清华MPA项目成为美国之外全球首例通过国际公共管理院校联合会(NASPAA)认证的公共管理硕士项目。

3.获评双A+学科

2017年,在教育部组织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科被评为A+学科,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

2018年7月,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了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育获评A+。

四、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拟招收学生30名(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申请资格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

2.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截止到2020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必须具有六年以上(含六年)工作经验;且同时满足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基本申请条件: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4.有志于服务社会、成长为治港政务人才,具备优秀管理能力和领导潜质;

5.品德良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基本要求与课程设置

1.学制:本项目学制为2.5年,采取非全日制教育方式,如有特殊情况,修业年限经批准不超过5年。项目采用学分制,攻读学位

期间需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8学分,修满学分后,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篇学位论文。

2.学习方式:按清华大学学制安排,利用周末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上课,主要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讲授课程,并邀请部分香港知名大学教授参与授课;每学年到清华大学短期集中学习,在学期间将赴海外知名大学进行短期研修。

3.授课语言:以中文为主

4.课程设置:

模块 课程 学分
公共管理基础(核心课)【16学分】 1) 政治学2) 公共经济学3) 公共管理4) 公共政策分析5)论文写作6)硕士生英语(可申请免修)7)社会研究方法 2233123
中国国家治理和发展经验【6学分】 核心课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 中国宪法与行政法 22
专业方向必修课 3) 中国外交战略与政策 2
香港特区治理与发展(专业方向必修课)【6学分】 1) 香港公共行政2) 香港政治与基本法3) 公共管理前沿: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高端讲堂 222
专业实践【4学分】 公共管理专业实践 4
公共治理的国际经验【6学分】 英国牛津大学研修课程 6
除上述课程外,公管学院MPA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经提前申请可认定作为本项目相关课程的替代课程,以满足学分要求。

【】为模块必修课时

七、学费与奖学金

1. 本项目向研究生每人收取学费28.8万元人民币。学费在每学年报到时各缴一半,分两次缴清。研究生在学期间,赴海外大学、清华大学以及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习考察的来往旅费、餐费、住宿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2.获录者可获得全额、半额、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学金评选办法另行公布。

八、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第二批次申请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2020年3月1日。(考生应在此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纳完报名费),

书面申请材料寄达或送达公共管理学院的截止日期及时间为:2020年3月4日下午17:00。

2.申请办法:

(1)请考生登陆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EMPA香港政务人才项目申请平台”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

(网址:http://admission.sppm.tsinghua.edu.cn/

(2) 考生在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缴纳报名费后,请将所有申请材料(下附清单)寄达或送达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如选择送达,请于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时-12时、13时-17时,学校休假日除外)

来校递送。(通讯地址见后)

3.报名费用:报名费为500港元,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收到申请者的线上申请后,将电邮回复申请者的报名编号。请申请者

得到回复后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进入“港澳台外”-“缴纳费用”,填写 “报名编号”

(公共管理学院确认回复的报名编号)、“姓名”、“电子信箱”(请务必填写正确的电子信箱信息,以便接收费用缴纳回执)

后,完成网上支付。不论申请成功与否,报名费恕不退还。最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所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4.申请材料清单

(1)本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2)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复印件。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提供的学位证书复印件上应加盖学校公章。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3)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的本科成绩单。

(4)本人在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两份书面推荐信,由其现任职工作单位领导,或曾学习的大学相关教授(副教授或以上), 或曾服务的社会机构相关推荐人发出。两份推荐信须来源不同。

(6)中文个人陈述,篇幅1千字左右(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内容)。

(7)近半年内的有效体格检查报告复印件(包括一般性体检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内科、外科、胸片等)。

5. 其他说明

(1)招生专业目录等材料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和下载。(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

(2)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本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申请、录取或入学资格。

(3)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清华大学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4)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九、审核与复试

1. 本项目采用申请-考核制。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能否进入复试由我校审核确定。第二批次复试预计安排在2020年3月下旬。具体复试地点和时间由本院确定并以电邮、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复试将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拟考察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拟考察申请人的综合能力。

2. 获复试资格的申请者,需携带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原件(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需携带学位认证原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到复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审查不通过者将不能参加复试。

十、录取

1. 清华大学根据申请材料、复试成绩、推荐意见及体格检查报告结果等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2. 录取通知书将于2020年6月下旬函寄新生本人。

十一、入学

1. 新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日期入学,一般为每年8月底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2.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原件,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同时携带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由我校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新生体格检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3. 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提前向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书面请假并提交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二、学历学位证书授予

1. 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考核合格,达到研究生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发放毕业证书。

2.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

1.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102

2.邮政编码:100084

3.联系人:教学办公室 肖老师

4.联系电话:+86(10)62796240

5.电邮:EMPA@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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