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抚州考区)
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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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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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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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阅读并理解《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抚州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中防疫要求,并且在考前7天内按要求测量体温。愿意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社会疫情防控责任,并做如下承诺: (一)本人不属于《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抚州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中明确不允许参加考试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7天内自行测量体温,自我监测健康状况,保证体温<37.3℃、个人健康情况正常。 (三)本人在入场时严格使用本人自身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信息,并且落实扫“场所码”规定,所有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无误信息。 (四)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本人将配合评估和防疫处置。如经评估后认为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本人愿自行放弃考试。 (五)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规定要求。 (六)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漏报、错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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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及行程记录(考前7天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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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第1天 |
第2天 |
第3天 |
第4天 |
第5天 |
第6天 |
第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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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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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具体到县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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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 年月日 (签名请勿潦草) |
注:考生在笔试当天携带有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进入考点,交给本场监考人员,承诺日期填考试当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