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相关安排

发表于:2023-01-07 13:04:30来源:数豆子

江苏省盐城市发布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相关安排,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28日(报名在28日12:00截止,缴费在28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盐城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2〕73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日程安排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盐城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详见附件1)。

(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盐城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详见附件2)。

二、其他注意事项

各审核点应准确把握考试报名条件、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等工作。

附件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盐城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其他学历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五年制高职在校生须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及审核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各审核点联系方式(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515)

东台市:85213359,北海路8号市政府大楼309室

大丰区:68853572、83527992,健康东路48号区财政局三楼会计科

建湖县:86213438,秀夫南路933号104室

射阳县:82323518,沿河路80号西楼五层会计科

滨海县:84108539,县政府行政大楼1032室

阜宁县:69917045,城南大厦B座405室

响水县:86883952,双园中路488号西楼二楼会计科

亭湖区:66690321,青年东路55号亭湖区政府321室

盐都区:88429918,新都西路6号盐都区财政局305室

盐南区:69960599,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6号楼812室

开发区:68821751,松江路18号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708室

市本级(限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313477,市财会教育中心(青年中路14号,招商银行东侧)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我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2.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3.关于考试用书。我省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进入“考试用书订购”栏目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

五、考试地点和时间

考试地点设在盐城市区。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举行(详见本人准考证),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六、报名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时间

我省2023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28日(报名在28日12:00截止,缴费在28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流程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http://kjexam.jsczt.cn/),阅读操作手册和报名所在地报名文件。

2.进行实名认证。

3.信息填报并核实(报考人员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证书邮寄)。

4.上传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禁止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5.打印“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6.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科以上在校学生可凭学生证替代,五年制高职在校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已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证明)。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由报名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4)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上传完审核资料,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保持缴费账号畅通(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当年切勿注销账号。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如忘记打印,后期可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四)准考证打印

2023年5月6日至5月17日,报考人员登录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牢记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读懂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七、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6月16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相关审核点提出复核申请。各审核点负责受理复核申请,并负责向考生反馈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八、资格审核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各审核点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022年6月24日前完成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市财政局。在此期间,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联系相关审核点申请修改。

各审核点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报名条件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并取消考试成绩,同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九、证书发放

因初级资格证书须由人社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各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

为方便考生,2023年度初级资格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从南京寄给考生。

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成绩合格单或者向相关审核点申请资格登记表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

十、政策咨询

各审核点负责本行政区划政策咨询,对考生提出的疑问,应现场答复,无法现场答复的,应做好受理工作,逐级向上反映,得到反馈后及时回复考生,不得推诿搪塞。

广大考生应通过盐城市财政局网站和“盐城财政”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或向报名审核点咨询相关事项,谨防上当受骗。

十一、其他事项

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考生考试成绩,收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政府相关信用管理部门。

附件:(附件内容请考生自行前往官方政策原文下载)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盐城考区)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安排

盐城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