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2-11-30 18:05:34来源:数豆子

关于进一步做好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请尚未参加2022年继续教育培训(含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2021年继续教育补学的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所从事专业,根据相关专业培训通知要求,登录“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系统”,在12月31日前选择相应的继续教育基地完成继续教育学习。2023年1月1日起,各继续教育基地将不再组织开展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补学。请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