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网课能通过注会吗

发表于:2020-09-08 10:58:12 分类:注册会计师培训

不报网课能通过注会吗,不听课不是不可,只是自学起来味同嚼蜡,浪费时间。如果在学校修过相关课程是可以不听课的。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的难度并不大,曾经有不少考生表示,仅在考前学过几个月就顺利通关了。但是对于正在备考的大家来说,任何科目都不要轻视,进入强化阶段后大家需要对学习方向进行调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注会经济法考试题型及重难点,供考生参考!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主观题考点提示(包括但不限于)

(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情形与撤销权)

(2)诉讼时效(期限、适用范围、中止与中断)

(3)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

(4)抵押权(抵押权设立、抵押与出租;抵押与保证)

(5)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6)代位权与撤销权(条件、诉讼、撤销权行使期限)

(7)保证(保证方式、保证责任)

(8)法定解除情形

(9)标的物的检验、风险负担

(10)商品房买卖合同(惩罚性赔偿金)

(11)民间借款(利息与利率)

(12)租赁合同(租赁与买卖;承租人的优先权)

(13)建工合同(竣工日期;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14)合伙企业法(约定与法定规则)

(15)股东出资义务(未履行与抽逃出资法律责任)

(16)股东权利(查阅权;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股东代表诉讼)

(17)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与可撤销)

(18)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独立董事、优先股发行、股份转让限制)

(1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

(20)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关联)

(21)收购(强制要约收购制度----豁免事项)

(22)借壳上市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3)破产申请的受理(异议;个别清偿;未履行完毕合同;保全措施;债务人财产的诉讼)

(24)债务人财产的收回

(25)破产撤销权(受理前1年内;受理前6个月内)

(26)取回权(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的取回权)

(27)禁止抵销情形

(28)破产债权申报特别规定(涉及保证人的情形)

(29)别除权

(30)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票据的伪造、票据的抗辩、追索权)

(31)票据行为(票据原因关系对票据行为的影响、背书、承兑、保证)

以上就是关于不报网课能通过注会吗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注册会计师网校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