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条基本的会计原则

发表于 : 2016-02-04 分类 : 会计实务

1、严禁造假——客观性原则

会计报表中各项指标必须真实正确,如实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或估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应负的责任,也加大了违规者的处罚力度。

2、统一完整——相关性原则

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内容有统一的规定,只有按规定将所有项目填列齐全才能发挥会计报表应起的作用。不允许任意取舍和擅自变更项目的排列和内容。

3、相互一致——可比性原则

要求各个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规定的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指标的口径、计算方法应当一致,以便横向比较。

4、前后一致——一贯性原则

要求各个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5、按时提供——及时性原则

财务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如期上报,否则时过境迁,就失去意义。

6、先入为主——历史成本原则

7、按期确认——权责发生制原则

8、收支对口——配比原则

9、经纬分明——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10、简明易懂——清析性原则

11、慎重保守——谨慎性原则

12、轻重缓急——重要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