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提取比例

发表于 : 2015-10-02 分类 : 会计实务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的决议,从公司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
  《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的提取与否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盈余情况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
  任意盈余公积金属于股东的合法权益,计提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以后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其主要用途是为了扩大再生产。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