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2015

发表于 : 2015-09-09 分类 : 会计实务
  问: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2015
  答: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标准为: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项目 

扣除标准 

超标准处理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  当年不得扣除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  当年不得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利息费用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当年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当年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