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新版考试大纲考点: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发表于 : 2015-02-08 分类 : 会计实务
  考点104: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严格查阅、复制和收回手续,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