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会计基础讲义:第九章第一节

发表于 : 2015-01-02 分类 : 会计实务
  第九章 会计档案
  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在历年考试中分值在2-3分,不是重点章,考生要重点掌握会计档案的种类、各种不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查阅要求、销毁程序等。
  第一节 会计档案概述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必须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会计档案的内容
  会计档案的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会计资料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不属于会计档案,应当作为文书档案进行管理。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具备采用磁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单位,应将保存在磁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