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计基础讲义:第八章第一节

发表于 : 2015-01-01 分类 : 会计实务
  第八章 财产清查
  第一节 财产清查的种类和一般程序
  一、财产清查的意义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并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任何单位都必须通过账簿全面、连续、系统地反映财产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通过物资管理,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但客观情况十分复杂,许多原因都会使账存数与实存数发生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自然条件的影响或计量的尾差所发生的质量或数量的变化;第二,由于制度不严或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计算差错、登记错误或霉烂变质损失;第三,由于营私舞弊、贪污盗窃或非法侵占等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财产清查对于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和可靠,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充分挖掘企业物资潜力,促进企业健全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一)可以确保账实相符。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确定各项财产的实存数,将实存数与账存数进行对比,如发现盘盈和盘亏,及时调整账簿记录,做到账实相符,以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正确,为经济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
  (二)可以加强物资管理。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
  若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财产损坏、丢失、被非法挪用,或被贪污盗窃等情况,就必须查明各种财产的收发和保管制度的执行情况,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在清查债权、债务过程中.也可以通过清理悬账悬案,加速资金结算和账款催收.避免坏账损失。
  (三)可以充分利用资金.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
  在清查过程中,必然要对各种财产物资的储备和利用情况加以核实,有利于采取措施,重新组合,充分挖掘财产物资的利用潜力。
  (四)可以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通过财产清查,企业可以对资金结算、账务核算、财产验收保管以及债权、债务、资本金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促使企业认真贯彻执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二、财产清查盘存制度
  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有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
  (一)实地盘存制
  是指企业对各项财产物资,只在账簿中登记其收入数,不登记其发出数,期末通过对实物的盘点来确定财产物资结余数,然后倒挤出本期发出数的一种盘存制度。其计算公式为:
  本期发出数=期初结存数+本期收入数-期末实存数
  实地盘存制的优点简便易行,但如果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期末实存数的正确性就成问题,从而导致本期发出数也未必可靠。
  (二)永续盘存制
  是指企业对各项财产物资的收入和发出的数量及金额,都必须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在有关的账簿中进行连续登记,并随时结出账面余额的一种盘存制度。其计算公式为:
  期末账面结存数=期初账面结存数+本期收入数-本期发出数
  以上公式与实地盘存制的公式内容相同,但次序不同。实地盘存制是根据期末实存数倒挤出本期发出数,而永续盘存制是减去本期实际发生数后结出期末实存数。后者手续比较严密,会计账簿起到了实际控制财产物资收、付、存的作用,有利于加强财产管理,因此为大多数企业所应用。另外,由于永续盘存制对财产物资的发出逐笔都有记录,且有原始凭证为依据,容易追查差错的来龙去脉,也容易控制差错和非法行为的发生,是控制差错和制止非法行为的有效方法。
  永续盘存制虽然实际记录了财产物资的收、付、存数量和金额,但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数量和金额,仍然有发生差异的可能。因此,即使是实行永续盘存制,也必须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以确保账实相符。
  【例8-1】某商业公司月初库存甲商品50件,单位成本1 000元,本月购入甲商品950件,单位成本1 000元;本期销售甲商品900件,期末经实地盘点,查明甲商品实存为80件,则按照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可分别计算如下:
  永续盘存制下销售甲商品的成本=1 000×900=900000(元)
  月末甲商品账面余额=1000×50+1000×950-900000=100000(元)
  实地盘存制下销售甲商品的成本=1000×50+1000×950-1000×80=920000(元)
  从上面的计算可以看到,在永续盘存制下,通过实地盘点可以查明实存金额(80 000元)和账存金额(100 000元)不符。因此,可以通过财产清查,确定财产物资实有数,并确定盘盈、盘亏数额。
  在实地盘存制下,本期发出金额是倒挤得到的,无法确定盘盈、盘亏。实际上,盘亏金额20 000元(100 000—80 000),也作为本期耗用数额计算确认。
  在会计核算中大部分财产物资均应采用永续盘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