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会计基础讲义:第九章第一节

发表于 : 2014-12-27 分类 : 会计实务
  第九章 会计档案
  第一节 会计档案概述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会计档案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会计事务中形成的,并按一定的规定保存备查的会计信息载体,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二、会计档案的内容
  会计档案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不属于会计档案,应当作为文书档案进行管理。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具备采用磁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单位,应将保存在磁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