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基础讲义:第一章第三节

发表于 : 2014-12-06 分类 : 会计实务
  第三节:会计核算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具体包括两个方面,即:衡量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一般原则,和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
  小问题:你认为具有什么特征的会计信息,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一)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一般原则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准则,包括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这些准则都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而提出,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质量的保证。
  1、客观性原则
  也称真实性原则,指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这一原则是对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这一原则包括两个内容:一是会计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采用特定的专门方法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内容完整、真实可靠。如果会计核算不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为使用者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会误导信息使用者,使之做出错误的决策。二是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保持客观,运用正确的会计原则和方法,得出具有可检验性的会计信息。如果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客观,同样不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也会导致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决策。
  2、相关性原则
  这是指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预测。这里所说的相关,是指与决策相关,有助于决策。如果会计信息提供后,不能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就不具有相关性,因此,会计工作就不能完成会计所需达到的会计目标。
  根据相关性原则,要求在收集、记录、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过程中能充分考虑各方面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满足各方面具有共性的信息需求。对于特定用途的信息,不一定都通过财务报告来提供,而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加以提供。
  3、明晰性原则
  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明晰性原则要求会计信息简明、易懂,能够简单明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而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理解、掌握企业的情况。
  根据明晰性原则,会计记录应当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必须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完整;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项目勾稽关系清楚、项目完整、数字准确。
  4、可比性原则
  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这包括两个方面的质量要求:
  一是信息的横向可比。即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企业可能处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经济业务发生不同地点,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能够满足经济决策的需要,便于比较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同企业发生相同的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会计方法和程序。
  二是信息的纵向可比。即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改变,便于对不同时期的各项指标进行纵向比较。在此准则要求下,企业不得随意改变目前所使用的会计方法和程序。一旦作出变更,也要在会计报告附注中作出说明。如: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如果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中说明。
  5、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以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作为依据。这里所讲的形式是指法律形式,实质指经济实质。有时,经济业务的外在法律形式并不能真实反映其实质内容。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不能仅仅根据经济业务的外在表现形式来进行核算,而要反映其经济实质。比如,法律可能写明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但事实上卖方仍享有该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如果不考虑经济实质,仅看其法律形式,就不能真实反映这笔业务对企业的影响。
  6、重要性原则
  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在此原则下,企业在选择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考虑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和规模,根据特定的经济业务决策影响的大小,来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如果一笔经济业务的性质比较特殊,不单独反映就有可能遗漏一个重要事实,不利于所有者以及其他方面全面掌握这个企业的情况,就应当严格核算,单独反映,提请注意;反之,如果一笔经济业务与通常发生的经济业务没有特殊之处,不单独反映,也不至于隐瞒什么事实,就不需要单独反映和提示。并且如果一笔经济业务的金额在收入、费用或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很小,就可以采用较为简单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核算,甚至不一定严格采用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反之,如果金额在收入、费用或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就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
  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坚持重要性原则,就能够使提供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成本。对于那些不重要的项目,如果也采用严格的会计程序,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就会导致会计信息成本高于收益。
  在评价某些项目重要性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一般来说,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从性质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数量方面来说,当某一项目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
  7、谨慎性原则
  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企业对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即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对于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加以合理估计。企业经营存在风险,实施谨慎性原则,对存在的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就能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化解风险,并防范风险,有利于企业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比如,在存货、有价证券等资产的市价低于成本时,相应的减记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对历史成本原则的修正。当然,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提取各种准备,否则,就属于谨慎性原则的滥用。
  8、及时性原则
  这是指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会计信息具有时效性,才能满足经济决策的及时需要,信息才有价值,所以为了实现会计目标,就必须遵循会计信息有效性。
  根据及时性原则,要求及时收集会计数据,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取得有关凭证;对会计数据及时进行处理,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将会计信息及时传递,按规定的时限提供给有关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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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
  小问题:A企业12月20日销售商品25万元,货款在第二年的1月10日收到,请问应确认为12月收入?还是1月份收入?哪种更能准确反映企业当月的经营成果?如果11月5日预收了货款,12月20日才发货呢,那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1、权责发生制原则
  这是指收入和费用是否计入某会计期间,不是以是否在该期间内收到或付出现金为标志,而是依据收入是否归属该期间的成果、费用是否由该期负担来确定。具体来说,凡在当期取得的收入或者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到或应景当期支付,都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因此,权责发生制原则,也称为应收应付原则。如在此原则下,上问题销售行为是在12月发生,收入应由12份取得的,即使没有收到,也是属于12月份的收入。而11月或1月即使收到款项,由于没有发生销售行为,也不能作为当月收入确认。
  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是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也称现收现付制,是以实际收到或付出款项作为确认收入或费用的依据。如在此原则下,上问题只要是在1月10日收到货款,不论这款项,是不是由本月业务实际发生的,都作为1月份收入。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都是会计核算的记账基础。是由于会计分期前提,产生了本期与非本期的区别,因此在确认收入或费用时,就产生了上述两种不同的记账基础,而采用不同的记账基础会影响各期的损益。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之上的会计处理可以正确地将收入与费用想配合,正确计算损益。因此,企业即营利组织一般采用这种记账基础,而预算单位等常采用收付实现制。
  小问题:A制造企业12月销售自产商品取得收入420万元,这批商品成本220万元;同时A企业兼营运输劳务取得收入16万元,各种汽油费、过路费及税费等花费7万元;为维持A企业12月份正常经营运转,支付管理人员工资5万,办公费18万,销售费用20万;请问A企业销售商品取得利润是多少?A企业运输劳务利润是多少?12月份A企业利润总额是多少?
  2、配比原则。
  这是指将收入与对应的费用、成本进行对比,以结出损益。正确运用配比原则,将收入与相关的成本、费用进行对比,才能完整地反映特定时期的经营成果,从而有助于正确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因此当确定某一个会计期间已经实现收入之后,就必须确定与该收入有关的已经发生的费用,以正确确定该期间的损益。
  配比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配比。如将销售商品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相互配比,A企业销售商品取得利润是200万元;将兼营运输业务的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成本相互配比,A企业运输劳务利润是9万元;二是时间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费用相配比,如将当期的所有收入与当期应负担所有成本、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想配比,12月份A企业利润总额是166万元。
  小问题:B企业12月份收入360万元,经核查12月支出明细如下:管理人员工资120万元,购买固定设备100万元,报刊费1万元,电话费4万元,办公用品消耗6万元。因此当月的费用是131万元,利润是229万元。问为什么同样是支出,固定设备支出不作为费用,与当期收入配比,固定设备支出与报刊费等其他支出有什么区别?
  3、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这是指会计核算中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将收益性支出计入当期的损益,将资本性支出计入资产的价值。对于一项支出,如果支出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仅与当期有关,则这项支出就作为收益性支出;如果该支出的经济效益不仅与本期间有关,而且与几个会计期间有关,那么该支出就是资本性支出。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有助于正确确认当期损益和资产价值,保持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如,固定资产支出,提高企业生产运营能力,其使用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所以其所带来的效益不仅与当期有关,而且与以后几个期间有关,所以属于资本性指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而不能与当期收入相配比。
  小问题:2005年12月购买的固定设备原值是1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2006年12月,该设备账面价值90万元,如果继续使用9年该设备给企业带来的现金流入现值为91万元,但如果用此设备进行债务清偿,其公允价值为95万元,请问2006年12月如何确认该设备的价值,能客观准确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请帮忙看下,这个例子引出历史成本原则是否合适??谢谢)
  4、历史成本原则
  这是指将取得资产时司机发生的成本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在资产处置前保持其入账价值不变。其后,如发生减值,应当按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历史成本的依据是,成本是实际发生的,有客观依据,便于核查,也容易确定,比较可靠;历史成本数据比较容易取得。按照此原则,企业的资产应以取得时所耗费的一切成本作为入账和计价的基础,而且此成本也是其以后分摊转为费用的基础。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应当采用历史成本。但也可以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但前提是,要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