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连云港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知

发表于 : 2014-09-20 分类 : 会计实务
  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苏财会〔2014〕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4年8月6日起对全市有效会计证持证人员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和范围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第二十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要求,发证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前的,持证人员均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09年1月1日之后的,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
  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二、换证条件
  1、持证人员须完成各年度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2、持证人员已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三、换证要求
  1、办理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提交的材料:
  (1)《连云港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表1)。换证人员可登录连云港市财政局网站(www.lygczj.com)—会计之家网页下载《登记表》,并经本人签名承诺。有工作单位的,《登记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5)个人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信息有变动的,需提交相关变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先变更信息再发新证。如个人身份证信息与财政办证系统不一致的,还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委托书。
  (7)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的,应当先在我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报声明,而后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8)持有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我市的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上传电子信息成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向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手续,同时换发我省的新版证书。
  (9)需集中换证的,可预约办理。由各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收集所需资料,同时应提供《连云港市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汇总表》(附表2),到所属财政机关办理。
  2、办理地点:持证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所在地的县区财政局办证点办理,市属单位到市行政审批中心财政窗口办理;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的县区财政局办证点办理。
  3、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会计从业人员管理,要求换证人员换证前完成继续教育和信息采集,下列情形不予换发证书,请广大会计人员理解和支持。
  (1)江苏省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中没有本人信息的;
  (2)外省调入人员在全国调转平台上无有效信息的;
  (3)未携带上述证件材料的,个人信息不完整的;
  (4)信息发生变更无相应证明材料的;
  (5)其他依法依规不能换发证书的情形。
  4、新版证书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不对会计人员收取任何制证、换证费用。
  5、旧版资格证书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单位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连云港市直
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0518-85868073
连云区财政局
西墅路1号连云区政府 B228房间 
0518-82311228
开发区财政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科209室
0518-82344190
海州区财政局
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海州区人民政府(海州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二楼)
0518-85105196
赣榆区财政局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
0518-86682989
东海县财政局
东海县晶都大道金润大厦财政局一楼会计服务大厅
0518-87776671
0518-87281092
灌云县财政局
伊山南路333号县财政局3号楼201房间
0518-88829278
灌南县财政局
行政集中办公区财政局大楼316室
0518-83289300
0518-83695220

  备注:因行政区划调整,原新浦区和海州区暂由现海州区统一办理。周六、周日不办理。
  五、各县区财政局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并在财政局网站、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广泛宣传,同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换证工作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