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新版考试大纲考点:诚实守信

发表于 : 2014-11-24 分类 : 会计实务
  诚实守信
 
  (一)诚实守信的含义
  诚实,是指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不弄虚作瑕、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讲求信用,保守秘密,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真实、完整的会计核算。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活动和职业道德的精髓。
  (二)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
  总之.会计人员应言行一致,实事求是,正确核算,尽量减少和避免各种失误;不得为了个人和小集团利益,伪造账目,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
  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会计人员只有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真实正确地记录,如实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活动情况,才能实现会计核算、监督的真正内涵。
  3.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
  会计人员应依法保守单位秘密,这也是诚实守信的具体体现。秘密主要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类。
  4.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诚实守信,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始终保持应有的谨慎态度,对客户和社会公众尽职尽责,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以维护职业信誉。
  第一,注册会计师在选择客户时应谨慎,不要一味地追求营业收入,迎合客户不正当要求,接受违背职业道德的附加条件。
  第二,注意评估自身的业务能力,正确判断自身的知识、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否胜任所承担的委托业务。
  第三,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程序实施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反映。
  第四,在接受委托业务后,应积极完成所委托的业务,认真履行合同,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解除委托,不得超出委托人委托范围从事活动,以免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