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新版考试大纲考点:增值税

发表于 : 2014-11-20 分类 : 会计实务
  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1.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是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减去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作为法定的增值额,但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
  (2)收入型增值税,对于纳税人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
  (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