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考试重点:重要考点4

发表于 : 2014-09-20 分类 : 会计实务
  考点四、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注意】并不是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要进行会计核算。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02.03.04.10判断题,11年注意判断题)
  1.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2.生成和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1)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无中生有
  (2)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篡改事实
  (3)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①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依据虚假)②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真实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以假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