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河北石家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

发表于 : 2014-11-18 分类 : 会计实务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合格考生必须在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张家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集中办理时间:2014年12月1日-5日。
  办理地点:张家界市财政局会计办证室(E203)
  永定区资格证书集中办理时间:2014年12月8日-12日。
  办理地点:永定区财政局会计股(205)
 
  证书申领流程:
  合格考生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点击“证书申领”栏目(http://220.168.30.69:6010/hnkj/portal/self_center/examApplication/),真实、完整地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信息。
 
  需要准备的资料:
  1、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照片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证明原件(A4纸打印或书写,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由所在单位盖章;学生由学校盖章,无单位申领人由所在地居委会盖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大学在校学生可用《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证明代替高中毕业证)。
 
  特别说明:凡是报名时领证地点选在“张家界市本级”的,在申领时 “所属地行政区划”必须选“张家界市本级”在张家界市财政局办证;凡是报名时领证地点选在“永定区”的,在申领时 “所属地行政区划”必须选“永定区”,在永定区财政局办证,否则不予受理。
  合格考生带齐上述材料后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办理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必须留存合格考生所在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并装订存档备查。
 
  领取资格证书:应本人前往亲自领取,如特殊原因不能前往领取,额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代理人除持有上文所列的材料外,还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用A4纸张书写或打印,申明委托原因、事项及期限,双方亲笔签字确认)到委托人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必须留存委托人所在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并装订存档备查。代理人仅限代为一人办理领证事宜。
 
  证书申领费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